“人肉诈弹”恐袭港铁 多起恐吓笼罩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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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沈玉清综合报导)香港地铁连续两日发生炸弹恐袭大惊吓,继15日接获电邮威吓恐袭红磡站开出的港沪直通车,16日中午先是接获立法会秘书处报案,指接获电邮声称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内放置了炸弹,经搜查后,未发现可疑物品;接着中环站又发生“人肉诈弹”自杀式袭击列车惊魂事件,后拆弹专家证实为诈弹”而非“炸弹”。

巴基斯坦裔男子左手腕以黑胶布及电线绑缠手机、手持利剪,情绪激动闯入车厢及驾驶室吵嚷,乘客惊逃及报警指有人身绑炸弹。30多名警员立即采取反恐应变,拉闸封站1小时及疏散千人,并重兵制服疑犯,检获鎅刀及剪刀,经检查手机并非爆炸品,证实虚惊一场。

与此同时,香港立法会秘书处16日收到电邮,发件人声称计划在大楼放置“计时炸弹”,要求立法会议员停止“拉布”。

封中环站出入口 港反恐队出动

被捕的巴汉Shahid,37岁,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16日中午1点40分,他进入港铁中环站,初时在2号月台徘徊,当时有一班开往荃湾的列车正等候开车,男子其后进入头卡车厢,当时情绪不稳,喃喃自语及指骂乘客,有乘客与他争执时,不少乘客目睹该男子用黑色胶纸及电线,将一部旧款折合式黑色手机 绑缠在左手腕上,乘客担心有恐怖份子,企图施“人肉炸弹”进行自杀式袭击,纷纷报警及逃离车厢,警方接到多个报告,立即启动反恐应变措施。

另一方面,该班列车的车长及月台职员得悉后,上前劝说该名男子,但对方情绪激动及吵嚷,更亮出利剪闯入列车驾驶室,车长劝他离开驾驶室,双方发生纠缠,与此同时,铁路警区、中区警区、冲锋队及爆炸品处理课共出动50多名警员赶至,为确保公众安全,在2点半将中环站包括通往环球大厦等 A、B、C及D出入口封锁,并疏散站内乘客、商户职员逾千人。

警方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将疑犯拘捕

涉案男子被警员制服及带离驾驶室,爆炸品处理课人员检验后,证实其手上装置只是电线及没有装上智能卡的旧款电话,无爆炸力及危险。其后警员在列车驾驶室内检获疑犯弃下的一把剪刀,另在他身上检获一把鎅刀、一包香烟、一支樽装水及一顶鸭舌帽。警方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将疑犯拘捕,大阵仗出动20名警员押解他离开车站,而港铁中环站至3点20分解封。

据悉,疑犯持有英国护照及香港身份证,原与同乡在 八乡合资经营回收场,早前因意见不合退股,在本年2月16日往回收场欲取回股本时遭拍档友人打伤报警。16日事发前,疑犯曾与家人争吵,以致情绪不稳定。

港铁发言人回应,16日中环港铁站发现可疑人,因已交警方跟进调查,故不便透露详情,但强调列车班次未有受影响。

反拉布电邮恐吓炸立法会

与此同时,16日中午约1点,香港立法会秘书处有职员在查看市民传入的电邮时,发现其中两封在本周二(15日)晚发出的电邮,内容涉及恐吓,职员立即致电中区警署求助。两名警员到场联同20名保安员在立法会大楼公众地方进行地毡式搜索未有发现。

消息称,恐吓电邮的内容提及“已计划在会议中放计时炸弹,请立法会停止拉布”。立法会秘书处发言人则表示,因案件已交警方处理,不便进一步透露详情,但强调立法会运作未受影响。

电邮“恐袭” 港沪直通车虚惊

此外,15日下午港铁红磡站亦曾收到恐吓,有人发出SMS短讯,声称要对一班在3点半开往上海的直通车发动“恐怖袭击”,多名警员接报赶至登上车厢 彻底搜查无发现后,直通车于下午4时开出。警方初步调查后,将该案与立法会秘书处接获恐吓电邮事件同列作“炸弹吓诈”处理,交由商罪科科技罪案组合并跟进调查,暂未有人被捕。

被控“炸弹吓诈行为” 最高可囚五年

“刑事恐吓”或“炸弹吓诈行为”罪,无论犯案者是透过电话、电邮抑或当面讲,均会抵触有关法例,香港“刑事恐吓”罪属《刑事罪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判处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两年,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炸弹吓诈行为”属《公安条例》第二十八条,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50000港元及监禁3 年,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5万港元及监禁5年。

如果“刑事恐吓”或“炸弹吓诈行为”是透过电邮传达发布,同时干犯《刑事罪行条例》第一六一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最高刑罚为入狱5年。

香港大律师陆伟雄称,警方或律政司检控时,会考虑事件的影响性及严重性,包括是否人多密集的公众场所,以便决定以简易治罪还是公诉检控。陆伟雄警告,就算是开玩笑或者搞恶作剧都可以入罪,如果内容涉及炸弹恐吓,更会被控“炸弹吓诈行为”罪名。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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