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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人權國際化 台灣民間公布影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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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中華民國總統府月前公布首部〈國家人權報告〉,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簡稱聯盟)22日召開記者會,也公布民間人權影子報告 (shadow report) ,內容都包含四部分:條文說明、回應國家人權報告、民間主動提出的議題及結論與建議,整份報告多達300多頁。聯盟召集人高涌誠表示,將會把影子報告翻譯成英文,提交國際審查具備公信力。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廖福特表示,希望未來影子報告提供國際審查機制參考,以作為未來改進人權狀況之基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顧立雄表示,雖然馬總統在不同的場合一再宣示,他是如何重視這兩公約,其實我們看不出太多的人重視這個部份,也沒有投入相當的經費,讓我們感覺到它是被重視的。民間團體完成影子報告,未來將持續監督政府的人權政策。

侵害人權案件 大部分來自政府

總統馬英九於4月20日公布〈國家人權報告〉時表示,這份報告代表政府重視人權,提升人權需要一點壓力,因為大部分侵害人權的案件都是政府在做,因此政府應先管好自己,訂出國際均能接受的標準,才能讓國家人權情況不斷進步。

廖福特說,政府本身最可能侵犯人權,因此政府所提出之人權報告,因為要表彰符合兩公約之目的,或是掩飾自己的人權疏失,通常都會美化其成果,或是隱匿部分事實,因此國家人權報告其實是以自我描述的方式呈現,內容是自我主觀的評價,不一定呈現完全之事實。

高涌誠表示, 民間的批評就像光照一樣,令政府的人權侵害現出原形,這份影子報告忠實地呈現部分民間團體針對國家人權報告的回應與批判,甚至在某些條文主動提出國家人權報告根本看不見的人權侵害。

國家人權報告撰寫過程中的問題

聯盟表示,民間從國家人權報告撰寫之初就積極參與、監督,而民間影子報告的撰寫過程中,也透過公約培訓工作坊、分組讀書會、架設影子報告資訊網路平台、多次的編輯會議、甚至由聯盟秘書處主動與各NGO溝通聯繫,討論應呈現在報告中的人權議題。

聯盟說,政府各機關在撰寫報告過程中,幾乎都沒有引用兩公約條約機構委員會針對公約條文所做的「一般性評議」(General Comments),因此對公約條文了解不夠深入。國家人權報告看不到政府對當前台灣人權現況的檢視和反省,遑論具體的檢討改進措施。

聯盟強調,民間影子報告在撰寫過程中,不但直接引述「一般性評議」,在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各條文部分,大量引用前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專曼弗雷德.諾瓦克教授(Manfred Nowak)於2005年所著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評注》(U.N.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CCPR Commentary),至於《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部分,也參酌許多國際文獻以及數據資料。

台權會執行秘書邱伊翎說,有關個資法的修法,2010 年立法院通過行政院版個資法修正草案,並將舊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及相關子法皆廢除。行政院這樣的作法,不但是用行政權侵犯立法權,它更讓全民的個人資料保護早已陷入空轉狀態 。

改善人權 政府永遠的課題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專案協調人黃怡碧呼籲,政府各部會既然已撰寫國家人權報告,並延攬卓有聲譽的國際人權專家審查,等於為我國人權現況做一次總體檢,以瞭解問題所在。未來如何改善台灣人權現況,將是政府永遠的課題。

此外,大紀元記者提問「讀者如何看待國家人權報告及民間影子報告」,高涌誠表示,政府會說國家人權報告有公信力,民間說影子報告才是台灣人權真相,這就是為甚麼要提交國際審查的理由,我們希望透過國際審查機制來做,這樣有公信力不會各說各話。廖福特建議,兩份報告最好方法是對照著看,因此影子報告內容都設計成四部分,基本上對應國家人權報告情況,讀者可以自己去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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