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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嚴斥新華網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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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中共黑手介入台灣非法綁架新竹科技公司經理、法輪功學員鍾鼎邦、並羅織「國安罪名」囚禁他已經50天,針對第八次江陳會談舉行的前夕,中共喉舌媒體新華網再次造謠報導「鍾鼎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等。繼台灣家屬強烈不滿,發表「沒有所謂認罪、悔罪」及「插播無罪」等六點聲明予以駁斥之後,由數十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於6日晚間也發表措辭強烈的公開聲明予以駁斥。

「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駁斥中共喉舌媒體新華網的公開聲明如下:

就8月5日新華網發表鍾鼎邦認罪、悔罪的說法,

一、新華網說「鍾鼎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提到認罪,如果是作為你們釋放人的前奏,我們願意諒解。如果是進一步羅織罪名,為你們下一步迫害找藉口,我們要敬告你們,經歷過自由民主薰陶的台灣人,不會相信這種未經過公開審判的所謂態度良好之認罪。這種謊言就連我們之中,最無能的馬英九,你們都休想欺騙。

二、號稱同意家屬探視,卻未能提供安全保障;號稱同意通話,卻未保障通話之自由意志,這些也都是你們慣用之欺騙伎倆。如今拿來說你們同意,這種謊言就連我們之中,最懷抱中國情結的人,都休想欺騙。

三、至於所謂「保障合法權益」,你們是一個只有法律條文卻沒有法治事實的國家,能有資格保障任何事情嗎?用寫在紙上的幾個字,就意圖要讓人相信你們保障了「合法」,這種謊言就連我們之中,最想要賺你們的錢、不顧一切原則包括自身安危的台商,都休想欺騙。

四、以上所談的種種欺騙,正是你們現在簽訂投資保障協議的具體而微之表現;投資保障協議排除了國安嫌疑犯,也無非就是一種欺騙,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們還期待任何人相信你們寫在紙上的條文?

五、鍾鼎邦事件就是這一切的明證,我們認為在鍾鼎邦無罪釋放之前,你們沒有資格派任何人來談任何條約,所以,在鍾鼎邦未釋放之前,陳雲林不用來。

行動大隊提供中央日報網路報導

「根據大陸媒體新華網報導指出,從大陸安全機關獲悉,自6月18日依法對涉嫌危害大陸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台灣居民鍾鼎邦採取強制措施以來,江西省國家安全機關切實保障其合法權益,先後於7月5日同意鍾鼎邦在台家屬前來探視,7月11日安排鍾鼎邦與其委託的律師會面,7月26日再次允許鍾鼎邦與其配偶通話。

據瞭解,鍾鼎邦案偵辦一個月以來,進展順利。鍾鼎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鍾鼎邦本人及其家屬希望大陸執法機關依法給予寬大處理。」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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