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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各界痛批江陳會執意簽署投保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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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9日表示,民間團體根據日前赴海基會公布的投保協議十大考題,就第八次江陳會召開簽署的「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內容進行評分,結果只得到27分。他說,兩會所發布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完全不及於「當事人在台灣的家屬」,較原先所討論的版本大幅縮水,於此不利情況下,海基會仍執意簽署,我們要求海基會會長江丙坤下台,並追究談判官員責任。

賴中強強調,在中國大陸對人身自由的最大威脅,來自於公安可以擅自決定拘留(羈押),不必經過法院審訊,這是違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的規定,我們對於海基會沒有據理力爭,沒有如馬總統所言,以人權公約拉近兩岸距離,我們至為遺憾。

台灣勞工陣線監事張烽益表示,投保協議只保障兩岸資本家,也應該納入兩岸勞動人權保障及環境的條款,雙方不得藉由降低勞動標準條件以爭取投資。

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右)表示,兩岸投保協議不但不能保障台商,還會在未來讓台灣門户大開,台灣不得其利反受其害,是損台利中的不平等條約。左為台聯立委林世嘉。(攝影:鍾元/大紀元)

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表示,投保協議至少有四點重大缺失:一、24小時通報不能扼止中共濫捕台商。二、國民待遇及最惠國待遇內涵條文納入,為中資及中國人士來台就業開大門。三、台商受害案件從被違法迫害變成P2P商業糾紛,為中方除罪。四、仲裁機構雖納入第三地,但必須雙方同意,形同虛設。他痛批,馬政府執意要簽投保協議等於是在為中國背書,給外界赴中國投資有保障的印象,是誘使更多台灣資金去中國,拖垮台灣經濟,挽救目前岌岌可危的中國經濟,這不是賣台行為是什麼?

台聯立委林世嘉強調,第八次江陳會談及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兩岸太子黨交易平台。她也質疑,投保協議是一個不平等條約,是損台利中的協議,不能保障台商為何還要簽?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釗燮認為,有關台商的人身保障部份,這次僅以附件共識方式呈現,完全沒有法律或協議的效力,而內文空泛,甚至是依據各自規定,根本就等同具文。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洪財隆強調,協議文本中還埋下伏筆,未來要求台灣進一步開放中資來台。而在人身安全保護方面,也沒有納入文本,僅以附件的方式來表達一個模糊、抽象的共識,完全沒有法律的約束力,只有宣示性的作用。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要求:一、投保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應送立法院實質審議,由行政、立法部門共商善後。二、兩會應將簽訂《人身自由保障協定》列為下次會談議程。三、鑒於行政院擬大幅鬆綁陸資及國際資本的跨國移動特性,我們要求陸資來台規範應法制化、修正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外國人投資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並建立透明審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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