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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承諾貫徹兒童權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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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5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不管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能不能變成國內法,政府會貫徹公約內容,讓它真正發生拘束力,徹底保護兒童。

馬總統上午在總統府接見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前主席杜克(Jaap E. Doek)等人。杜克此行是應台灣展翅協會邀請來台參加「防制兒少商業性剝削(性販運)–新策略與新展望國際研討會」,並擔任「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最新任擇議定書及其施行」場次的主講人。

總統說,聯合國1989年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完整規定兒童權益。中華民國1971年失去了聯合國代表權,所以之後的國際會議與國際公約,都沒有機會參加或加入,「但是我們對於兒童權益的保障,並沒有因為缺乏這種國際參與的機會而有任何的鬆動」。

總統細數台灣對兒童福利的保障與修法,包括民國82年修正兒童福利法,訂定兒童保護專章,防止兒童受到虐待;民國100年,更完整制訂有關兒童少年的保障。

他說,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後,想要加入這些國際公約,有實際困難,「但是我們也想出了一個變通的辦法」,譬如將國際公約另訂施行法,變成國內法,同時透過管道告訴所有遞約國,「我們可以在這個公約內容的基礎上進行對話跟交流,因為這些公約已經對我們有法律的效力」。

至於兒童權利公約,總統說,「未來也不是不可能採取同樣方式,變成我們國內法的一部分」。不管能否變成國內法,但最重要的是,貫徹公約的內容,讓它真正發生拘束力,徹底保障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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