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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倒閣案 須過半立委贊成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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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14日電)立法院院會明天上午9時記名投票表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對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的不信任案,須過半立委贊成才通過。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等43名立法委員對江宜樺內閣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案),這是立法院第3次、本屆第2次處理倒閣案。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上午11時30分審查倒閣案,審查後提報院會表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倒閣案須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才通過。

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通過倒閣案須至少有57席立委贊成。民進黨籍立委共40席,親民黨、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已表示相挺倒閣案,預估至少可拿到45票贊成票,但距通過倒閣案門檻還差12票。

民進黨明天上午在立法院表決時,同步發動「人民倒閣、總統下台」行動,號召民眾到國會督陣,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也將率黨公職參與。

不過,國民黨團會議日前已決議封殺倒閣案,明天上午也將再開黨團會議因應,如果國民黨籍立委表決時不出席、投錯票,將祭出黨紀處分。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如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天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天內舉行立委選舉。

如果這次倒閣案未過,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1年內不得再對江宜樺提倒閣案。

民國86年國民大會修憲,賦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提倒閣權。88年立法院首次處理倒閣案,民進黨及新黨籍立委分別對時任行政院長蕭萬長提倒閣案,但兩案表決都不通過:民進黨、台聯去年9月也對時任行政院長陳冲提倒閣案,同樣未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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