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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油燒路人 男涉殺人未遂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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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2日電)男子在竹南鎮公所後公共空間看書,突遭陌生人潑汽油點火造成多數燒傷,苗栗檢方今天將凶嫌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檢方指出,56歲林姓男子與被害的20歲陳姓男子素昧平生,今年5月30日上午,林卻手持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和打火機,走近正在竹南鎮公所後方停車場座椅處看書的陳男,點火引燃並瞬間朝陳身上潑灑。

陳男突遭火吻,經竹南鎮公所員工發現,協助沖水、脫去上衣並送醫急救,雖撿回一命,但臉部、頸部、雙手上臂及胸部有2至3度灼傷,燒傷約達體表面積13%。

林男辯稱是看見對方向他微笑,以為是熟識友人,走向陳男的過程中,一邊以打火機試點燃寶特瓶,走到陳男身旁時,正巧點燃,但陳起身質疑「要做甚麼」,他因一時緊張擠壓寶特瓶,才讓汽油潑灑出來。

檢方檢視案發過程的監視器影像,發現被害人原本坐著看書,和林男豪無互動,因此不採信林男說詞,並以林男將引燃汽油朝對方頭部上半身等部位潑灑等客觀事實,認定具有殺人犯意。

檢方指出,林男因涉家暴案,未與家人同住,戶籍登記在戶政事務所,曾懷疑他有精神障礙,但男子開庭時應答正常,毫無異樣,也未有身心障礙手冊,因此,依刑法殺人未遂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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