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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低碳條例 擬全面禁用保麗龍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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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推動低碳城市,「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出爐,條文率先全國明訂,禁止商店使用保麗龍餐具及飲料杯,違者先勸導,未改善就罰款1,200元。草案多項衝擊市民日常生活與產業經濟,副市長蔡炳坤表示,這是「短空長多!」,短期的不便,將影響大台中的永續發展。

剛出爐的自治條例共8章50條,草案第17條就明令禁止商店不得使用保麗龍及其複合材質。副市長蔡炳坤說,中市目前對使用保麗龍餐具還沒有強制性,草案中研擬強制性規定,以規範業者遵守,違規業者第1次警告,第2次被查獲將處罰新台幣1,200元,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他說,不能永遠都停在勸導而已,希望草案能在年底前得到市議會通過,該做的就要有所堅持。

草案從低碳發展的角度開始,朝生活、生產、生態方向進行,透過法制規範及教育推廣,落實在低碳生活、低碳產業、低碳生態、低碳交通等四大面向。除率全國首先禁用保麗龍餐具,另也規範用電量超過一定容量的用電大戶,得增設太陽能光電能源,否則也將罰款2萬至10萬元;同時明定在指定區域內禁駛二行程機車、新建物應取得「綠標章」等等,範圍擴及市民日常生活與企事業生產體系。

低碳辦公室執行長黃崇典表示,自治條例訂定過程雖曾參考台南市府的做法,但過程也融入在地特色。他說,雖然短期在經費上會有較多的支出,但長期來看絕對是利多。他也提到,有關中央尚未規範的「禁用保麗龍與複合材料」「禁駛二行程機車」,罰則都不高,希望能真正朝低碳城市目標邁進,與世界接軌。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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