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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半年受虐兒少 較去年減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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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主計總處指出,今年1~6月台灣受虐兒童及少年人數為8,493人,較去年同期減15.5%,其中以女生占52.5%較多,五成五為未滿12歲兒童。另外,針對高雄發生婦人燒炭自殺並導致其子女傷亡,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呼籲父母應尊重孩子的生命權,兒童不是父母的財產,別把孩子當成陪葬品。

主計總處指出,受虐案通報來源主要為教育人員、警察及社工人員;施虐者以父母或養父母占65.6 %最多,施虐因素以缺乏親職教育知識(44.2%)及婚姻失調(21.9%)為主,貧困占近一成。

在保護安置方式方面,由於近八成受虐個案仍住家中,適時提供弱勢家庭經濟扶助,與加強家庭訪視及親職教育等後續追蹤輔導工作益顯重要。

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父母殺子後再自殺事件,依該司統計,台灣每年平均有近10起,是嚴重的虐待兒童,並對孩子造成無法抹滅的永久傷害,在觀念及法律上都不應被允許,無論如何父母都不應擅自剝奪孩子的生存權。

自殺原因往往十分複雜,發生殺子自殺案件的危險因子包括婚姻關係失調、身心健康狀況不佳、有自殺未遂紀錄或是經濟困境等,倘若親子關係依附強烈,更會造成父母想帶著孩子共赴黃泉的意念。張秀鴛提醒民眾,殺子自殺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父母如果有經濟困難,可以尋求親友、各地社會局處及鄉鎮區公所的協助,或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求助。◇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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