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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食管法 業者籲緩審爭議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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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5日電)台灣食管法修法各界爭議不斷,各有立場,針對爭議較大的食品添加物及基因改造標示及登錄規範,產業界積極表達困難之處,呼籲立法院暫緩審議有爭議的修正草案條文。

立法院下週將召開臨時會處理「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福部日前推翻協商共識,以恐造成貿易障礙為由,要求重新檢討條文;行政院也呼籲勿倉促立法,影響台灣形象。

雖然政府部門態度轉變,但朝野雙方仍有不同見解。食品添加物一旦嚴格要求標示、登錄,後續可能衍生出的問題,必需有完整的配套措施,才能真正達成讓民眾吃的安心目標。

業者表示,新法規立法前政府機關必需先思考,是否有能力(人力、物力、專業),從一年粗估6萬多件的食品添加物申請查驗登記案件中(不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未來可能申請查驗登記的件數),將黑心食品添加物、黑心商人找出來?

業者指出,透過食品登錄制度設立,若能有效掌握台灣所有食品添加物製造、進口、販售的廠家,與產品來源及流向,搭配後市場產品抽驗與工廠稽查確認廠商是否造假,才能有效糾出真正黑心商人。

若只是再花費衛福部的人力物力,進行一個與食品登錄制度內容相同但效果可能更差的複方食品添加物強制查驗登記制度,造成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進行風險評估,規劃出有效的後市場產品抽驗與工廠稽查時程表,整個管理制度還是缺一角。

業者強調,壞蛋要去抓,壞蛋不會自己寫申請書讓人家知道他是壞蛋,等著人家去抓。

業者指出,行內人永遠比行外人知道問題在哪裡,參考國際管理作法,健全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管理產業又不會危急產業經濟發展。每年都有相當數量的食品添加物產品與技術出現,而台灣有半數以上的食品添加物都是進口的,非國內自行生產製造的。

在這樣倉促的時間壓力下,貿然自行擬定與國際其他食品添加物產業發達國家迥然不同的管理制度,相關議案又未能舉行公聽會,充分聽取業界意見,釐清產業源頭問題,這樣的食品產業管理制度規劃作法,看在食品業者眼中,既無法有效管理產業,又不利於產業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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