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调查小组建议收紧外资在澳购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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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妮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联邦议会调查小组在分析了外资在澳购房现状后发现,现有政策没有问题,而是外资审查委员会(FIRB)实施不力。小组递交的报告就如何加强目前法规的实施提出了12条建议,包括提升对违规者的罚金,以及增加监督机构可用资源等。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导,澳洲法规一直都要求,外国投资者只能购买澳洲新房不能购买二手房,以刺激当地新屋供应并保护当地房价。但是自2006年法规实施以来,尚无一例违规者被诉诸公堂。

澳洲联邦经济委员会经过了六次公开听证、收集了92份报告,发现法规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实施机构——外资审查委员会的执行情况,以及对违规者的处罚相当不力。委员会主席奥德怀尔(Kelly O’Dwyer)说,她不相信2006年以来无一例诉诸公堂,是由于没有违规者。

联邦经济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总结了外资购买澳洲房产监管中四个薄弱环节:缺乏及时数据、调查和实施不力、处罚太轻,以及外资审查委员会资源的匮乏。

报告对此情况提出了12条应对建议,以期进一步收紧外资对澳房产的投资。这些建议主要包括:

•向外国投资者收取一定费用,以资助外资审查委员会的调查和实施,联邦预算办公室(PBO)估计如果每个购房申请收取1500澳元费用的话,四年内可征得1.587亿澳元;
•违规购置物业的罚金,应与所购物业的价值挂钩,除去目前8.5万澳元的罚金封顶;
•对故意帮助外资违规购房的第三方(如律师、开发商、房产经纪人或家人)也施以罚金处罚;
•违规购买了澳洲二手房得到的资本增益将由政府所得;
•成立国家土地所有权登记系统,记录产权所有者的国籍和在澳居住权情况;
•扩大移民部和外资审查委员会两个部门间数据的共享性。

目前澳洲政策规定,外国人或持在澳短期签证人士,只能购买澳洲新屋或空置土地以开发房产;暂时居民——如在澳洲的外国留学生,在澳期间可以购买二手房,但是离开澳洲必须卖掉。外国企业通常也被允许可以在澳购买成屋作为给澳洲雇员使用。**

责任编辑: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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