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枫生网络发文被控“煽颠罪 ”遭判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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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报导)11月28日,湖南衡阳市公民赵枫生因在网路发表言论获罪,被当局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四年。赵枫生在庭上认为自己无罪,他当庭表示要上诉。赵枫生的妻子全海燕表示,这简直就是政治迫害,但他为先生所做的事感到骄傲。

11月28日上午,衡阳市中级法院对赵枫生案作出一审判决,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赵枫生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全海燕向大纪元记者表示,由于两位辩护律师刘卫国和陈以轩各有案件开庭,当天无法出庭。她说:“我和十多位朋友进去旁听。当时,法官宣读完,我先生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他认为自己无罪,也不构成犯罪。”

当天,赵枫生面带笑容走进法庭,他没有恐惧和害怕。全海燕说:“我先生早已做好心里准备。之前他跟我说过,‘如果重判,他就会上诉’,要我做好心里准备。”

赵枫生这次入狱是因在网路发表言论获罪,他曾发表《北伐檄文》和《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赵枫生涉嫌的罪名由“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罪名又改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对于当局的判决,全海燕说:“我觉得判得太重,很离谱,简直就是政治迫害。作为一个公民,他有争取言论自由的权利,这个罪名让人无法想像,也难以让人接受。”

这个结果让全海燕感到很难过,她说:“我女儿还不到2岁,他的父母亲年岁也很大,我一个人的压力很大、责任太大了。但我难过的是我先生被判的那么重,这个无耻的政府,无耻的独裁专政。我先生争取言论自由,我为他所做的事情感到骄傲。”

2013年11月28日上午9点,赵枫生被当地警察从衡阳县的家中带走,并抄走了他家中的电脑和一些物品。29日,赵枫生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赵枫生曾在北京组织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参与农民工维权,后被当局赶回湖南。他曾撰文放弃大陆居民身份,申请加入台湾中华民国。

今年6月17日,赵枫生案在衡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其代理律师为赵枫生作无罪辩护,赵也在最后陈述中坚称自己无罪。他还说:“人在做,天在看,子孙后代会证明我是正确的。”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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