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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員籲重啟協商 台高公局:須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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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國道收費員轉置問題尚未落幕,中南部收費員近500人11日在交通部大門前抗議,指遠通電收只想衝高媒合率,而不是轉置工作,釋出的職缺多為勞力密集的粗活和為期1、2年的派遣工作,不是真心保障勞工權益。對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均表示會做好該做的轉置,遠通發言人陳世莉表示,一定會保障收費員5年的工作權。

上街抗議的收費員皆表示,遠通釋出的職缺多數為摩斯漢堡、愛買等職缺,其中包括收銀員職缺,但到面試現場多數職缺都是派遣、搬運、補貨等勞力密集工作,應徵收銀員還要去做補貨、搬貨、殺魚等粗活,根本就是打雜工,還爆出遠通只給3次的媒合機會。對此,陳世莉回應,應是面試主管在說明工作內容時出現雙方溝通不良的問題,且遠通對收費員的態度是全數吸收,媒合、面試工作的機會不會只有3次。

愛買則表示,收銀員的工作主要以收銀為主,一切相關規定都按照〈勞基法〉規定運作;而收銀員若轉置成功,也是按照〈勞基法〉規定辦理。

多數收費員指出,保障收費員轉職後的5年工作權都是假的,遠通在休息站設立的門市已被告知工作一年要輪調一次,且2個休息站之間的距離最少都有50公里,往後每天都要來回100公里,連短期1到2年的派遣工作都列入職缺,直呼這不是刁難,那什麼才是刁難?陳世莉回應,收費員轉置後5年的工作權保障一定會實行,指輪班輪調跟保障5年工作權是兩回事。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喊出要重啟協商,要求政府出來面對,高公局主祕鄭崇賓表示,之前各收費站都有推派代表出來進行勞資協商,若要將之前協商全盤否決,須透過法律訴訟,法院判決敗訴,才有重啟協商的可能性;高公局表示,遠通須全數安置完成,轉置工作機會無次數限制,若到2014(103)年6月底,遠通未完成收費員工作的轉置,依照合約,可對遠通進行開罰。◇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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