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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廠排廢水 桃園罰款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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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8日電)桃園縣楊梅市一家肥料廠被稽查發現,未經許可排放廢水,污染東明溪,依法至少被裁罰新台幣10萬元。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天表示,楊梅市一家肥料廠的廠房後方,被稽查人員發現排放深褐色廢水,經察覺可疑後,進行採樣檢測。

稽查人員表示,現場量測pH值及水溫雖都正常,但因廢水呈現深褐色,仍進廠稽查;稽查後發現工廠疑似將製造海藻肥所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從大型桶槽排出廠外,嚴重污染東明溪。

環保局發現,公司雖然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的列管事業證明,但卻未依規定先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擅自偷排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至少裁罰10萬元,並責令業者立即封管。

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查獲違法偷排情事時,即使現場檢測水質項目符合標準,仍會依事業排放廢水特性,針對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或重金屬等項目逐一檢測,以確保河川是否遭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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