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与归化局出庭律师谈递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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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08日讯】(纽约讯)移民案件中,递解相关的案件是最复杂的。我们邀请了毕捷&高云律师楼的毕捷先生(Kerry W. Bretz)来谈递解案,毕捷律师曾经担任移民与归化局(INS,移民局前身)出庭律师,擅长处理各种疑难移民案件。

“不犯罪就不会被递解”可能由潜规则变政策

根据自己执业的经验,毕捷律师表示美国政府不会递解没有犯罪记录的人,即使现在已经有递解令在身的人,如果没有犯罪记录也不会被递解。他表示,相关政策正在评估之中,奥巴马总统最早可能于6月公布这一政策。福克斯新闻在上周一报导,国土安全部长约翰逊(Jeh Johnson)正在考量限制递解没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非法移民,有人正根据奥巴马总统的指令对这一政策调整进行评估,如果获得通过,将会使很多非法移民受益。

毕捷律师表示,因为美国政府的资源要集中使用在那些有犯罪记录的人身上,所以政府会优先递解某些人。2011年,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局长莫顿(John Morton)在一份政策备忘录中公布了民事执法优先序(the civil enforcement priorities)。根据这一优先序,位于第一位的是“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带来风险的人”,包括恐怖主义者和暴力犯罪者。第二位的是最近违反移民法非法偷渡入境的人,和那些利用签证或签证豁免项目耍花招的人。第三类被优先递解的人是逃犯,被递解后再次非法入境的人,通过签证、身份或移民欺诈获得签证的非公民。

“到达的外国人”调整身份不用重开案件

谈到华人社区涉及递解令的常见案件时,毕捷律师表示,在华人社区有三种案件最常见:一是以前有递解令,但是没有被递解出境,现在结婚了,有机会申请绿卡。二是曾经有移民欺诈,比如使用了别人的护照、使用不同的名字入境等,现在有办法获得绿卡,要取消递解令。三是有绿卡或者有机会获得绿卡,但是有刑事犯罪记录,面临递解。其中第三种情况是最复杂的,毕捷律师表示:“有时候一些很小的事情会对移民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一些看起来很大的事情却没有任何影响。”

毕捷律师谈到有一种特殊的“到达的外国人”(Arriving Alien)的情况,比如在机场、口岸试图入境时被抓并被带入美国,或者是持回美证入美时被抓带入美国的人,都属于“到达的外国人”。如果入境以后因为婚姻等原因有调整身份的机会,“到达的外国人”在调整身份时不需要申请重开案件,可以直接申请调整身份,但有的人可能需要申请豁免。

孟克利夫案对递解案的影响

2013年4月23日,联邦最高法院对孟克利夫案(Moncrieffe v. Holder)作出裁定(本报于2013年5月3日以《多少重量的大麻构成联邦重罪?》详细报导了该案),毕捷律师表示,这一案件对递解案件会产生深远影响。申诉人孟克利夫是牙买加公民,在他的车上发现1.3克大麻,联邦政府要递解孟可利夫,认为他的行为违反了《控制物质法案》(Controlled Substance Act,CSA),属于恶性重罪。孟可利夫在移民上诉局、第五巡回法庭败诉后,请求联邦最高法院调卷令。

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是否属于可递解的犯罪要看法律条文是如何规定的,不能笼统而论:CSA规定分销大麻最高可判5年,属于恶性重罪,但同时也规定了如果涉及的大麻数量很少就属于轻罪。根据这一情况,孟克利夫的犯罪并不属于可递解的罪行,所以驳回了对孟克利夫的裁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毕捷律师表示,他依据这一判例为一位24岁左右的当事人取消了递解令。同时,另外一个自己经手15年、在移民上诉局与第二巡回法庭之间已经三个回合的案件,也可能因为孟克利夫案出现转机。

◆如果你自己或亲戚朋友有递解方面的问题,可以致电毕捷律师免费咨询:212-267-2555(英文)、212-267-7444(中文),
地址:305 Broadway, Suite 100, New York, NY 10007(移民局对面)。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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