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退休副局长与好友儿媳通奸 曾是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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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近日,福建泉州企业家柳加明实名举报泉州原审计局副局长曾细川与其儿媳通奸,并公开曾细川与其儿媳被抓奸后亲笔写下的“悔过书”。曾细川曾经是正团级军人。当地媒体记者7月11日获悉,当地纪委部门已介入调查。

退休局长与朋友儿媳通奸 被实名举报有更多问题

网络上曝光的泉州市原审计局副局长曾细川与他人妻子通奸的贴子表示,被举报人曾细川曾是名军人,转业前在南航部队任财务处处长,正团级。2008年曾转业至泉州市审计局任副局长。

泉州市审计局办公室人员表示,曾细川在2013年6月份就已经正式退休。

《泉州新闻网》报导,柳加明表示,曾细川通奸的对象就是他的儿媳妇。“想不到我曾经的好友曾细川,竟会勾搭上我儿媳,这让我的儿孙们受到很大的伤害。”

柳加明是泉州当地一名企业家,在海南有经营业务。早前与泉州市审计局原副局长曾细川相识。柳加明的儿子柳建国与陈丽琴10年前就在一起,2010年3月两人成为合法夫妻,已经育有三个儿女。

据举报,2013年9月,曾细川在海南海口市认识陈丽琴,趁陈丈夫不在海口市之机,拉笼、引诱、给好处,博得陈的好感。当年“十一”,他带陈到厦门游玩,并购买贵重物品送给陈。曾还先后送给陈现金35万。一年来,曾细川累计在陈丽琴身上砸下不低于50万元的黑钱,终于收买了陈,由此两人通奸,并多次发生了性关系。

2014年2月,曾细川明目张胆在海口市某处租房,购买豪华家俱,与陈非法同居,直至被陈的丈夫当场抓获。被抓奸后,曾细川与陈双双下跪求饶,并亲笔写下非法同居、通奸的事实。

柳加明介绍,过年期间,儿子曾提出要与妻子离婚,但未告知其妻有外遇的事情,所以他不同意。

5月,他突然接到儿子告发陈丽琴有外遇的信息,他同意儿子离婚。柳加明说,他们当时并不清楚男方是谁。

柳加明称,当他与儿子拿出陈与曾细川交往的短信和录音,并质问陈,陈当场就承认跟曾细川确实有不正当关系。

事情败露后,曾细川提出通过经济来弥补损失。涉事的三方签署了赔偿协议后,柳建国同陈丽琴办理了离婚手续。

协议书显示,曾细川愿意私下调解并负责赔偿柳建国和三个孩子一次性精神损失费200万人民币。而柳建国在曾细川按期支付赔偿费期间,不得向外界曝光其曾与陈丽琴通奸证据。

但之后曾细川报警,柳加明父子均被拘留。这也促成了柳加明后来请律师来处理案件,并决心要举报曾细川。

柳加明还举报曾细川有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私自离岗经商兼职和违反“国策”超生第二胎等情况,他称举报材料皆为事实,并愿意配合调查。

7月11日,《泉州新闻网》获悉,当地纪委部门已介入调查。

10天内中纪委通报10官员通奸

近来,“通奸”成了官媒上的“高频词”,10天内中共中纪委的通报中,10名中共官员被提到通奸。被立案审查的周永康的前秘书冀文林和余刚都有通奸行为。

日前,中共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刚和原广州副市长曹鉴燎被双开,他们成为中纪委通报中提到“与他人通奸”的第九个和第十个官员。前者“与他人通奸”,后者与多名女性通奸。

6月5日,中纪委首次在通报落马官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的问题时,使用了“与他人通奸”的措辞。

中共喉舌新华网发表博文称,中纪委通报中使用“通奸”的说法确实比较罕见。官员的“通奸”往往涉及赤裸裸的权色交易,必然是严重的腐败。官员与人“通奸”不再仅仅是道德问题和违纪问题,更希望能将“通奸”问题变成法律问题。

不久前落马的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被曝与曾与原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陈弘平共用情妇,其情妇为他们各生一子。

近年来被查处的贪官多数都有“通奸”行径,大陆民众直言,中共已成“通奸党”,反腐离不开“二奶”。

网民更是直接把中纪委使用的“通奸”一词与江泽民淫乱联系起来,认为是清理江泽民的信号等。

江泽民带头淫乱,他到底与多少女人有染,恐怕自己都是一笔糊涂账。其众所周知的情妇有宋祖英、陈至立、黄丽满、李瑞英等。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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