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捷高云律师楼专栏】

在奥巴马对移民问题有所作为前可以做什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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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25日讯】奥巴马总统最近宣布要延后使用行政手段解决移民问题,这令移民和移民改革倡导者失望。6月30日,奥巴马总统曾经承诺要在夏季结束之前采取行政措施,但在9月5日-7日的周末,他却宣布在11月的中期选举结束之前不会采取行政措施。他之所以决定推迟采取措施,是因为11月的选举中民主党面临的潜在威胁。国会成员担心总统在移民问题上一意孤行会导致失去席位,不足以维持(民主党)对参院的控制。南部边境独闯儿童激增带来的政治余波,是影响奥巴马决定的另外一个原因。尽管很多人对奥巴马宣布延迟采取措施感到失望甚至愤怒,但还是要更清楚奥巴马通过行政措施到底可以做什么?而通过既有的移民法律与政策,移民们又有哪些选择?

通过扩大达卡(幼年入境暂缓递解)和就地赦免计划(Parole-in-Place),奥巴马总统可以让上百万的移民受益。达卡现在只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人:1)在2012年6月15日年龄不足31岁。2)没有合法身份。3)在16岁生日之前来到美国。4)现在正在上学、已经毕业或者获得了普通教育发展(GED)证书,或者是海岸护卫队或军队光荣退役的退伍军人。通过行政权力,奥巴马总统可以将达卡适用对像扩大到现有达卡受益人的父母或兄弟姐妹、美国公民父母或永久居民的孩子。就地赦免计划允许退役或现役的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直接申请绿卡,而不需要离境完成领事程序。在很多案件中,离境将会触发3年或10年禁止入境的禁令,如果非法停留在美国的时间超过180天,3年不能入境,如果超过365天,则10年不能入境。奥巴马可以扩大就地赦免计划的适用范围到所有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而不只是现役或退役军人的直系亲属。

尽管国会无法通过综合移民改革法案,奥巴马总统也宣布延迟采取行政措施,对于移民而言,现有的法律与政策还是提供了一些选项。这些选项包括:

幼年入境暂缓递解(DACA,达卡)

适用对像: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达卡:1)2012年6月15日时年龄不满31岁;2)在16岁生日之前来到美国;3)自2007年6月15日以来一直居留在美国;4)在2012年6月15日时身在美国,而且申请达卡时身在美国;5)在2012年6月15日时没有合法身份;6)正在上学或者已经毕业,或获得了普通教育发展(GED)证书,或者是从海岸护卫队或军队光荣退役的退伍军人;7)没有犯过重罪、严重的轻罪或者三次轻罪,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没有威胁。

福利规定:达卡受益人可以申请劳工纸(EAD),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两年,根据国土安全部的自由裁量权,达卡到期后可以更新,延长有效期2年。

非法居留预先豁免(Provisional Unlawful Presence Waivers)

适用对像: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要求21岁以下未婚),可以申请非法居留预先豁免。
福利规定:在美国非法停留超过180天,将面临3年不能入境的禁令,如果在美国非法停留超过365天,则10年不能入境。如果申请非法居留预先豁免获得通过,受益人可以出境进行移民签证领事程序。

取消递解(Cancellation of Removal)

适用对像:在递解程序中的当事人可能可以申请取消递解,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申请取消递解的要求不同:1)对于合法的永久居民,必须证明自己已经成为永久居民5年,并且已经在美国居住达7年(不管以何种身份),而且没有犯过恶性重罪。2)如果是非永久居民,则必须证明在美国已经连续生活了10年,在美国居留期间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没有犯任何禁止入境或可递解的罪行,并且要证明递解出境会给自己的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父母或子女带来特别或极端的困境。

福利规定:获得取消递解的永久居民可以继续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居留在美国。获得取消递解的非永久居民可以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

调整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

适用对像:合法入境的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如果符合申请某一类别的绿卡的条件,比如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亲属、就业或投资、是可自主申请移民的群体中的一员或者基于人道申请移民,可以申请从非移民身份调整为移民身份。

福利规定:获批调整身份的当事人可以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

这种获得绿卡的方式与在美国境外通过领事流程获得绿卡不同,和那些在美国境内但不可以调整身份的人也不同,后者必须先到境外申请签证,然后再入境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U签证

适用对像:特定暴力犯罪受害人可以申请U签证,申请人必须通过认证程序证明自己是特定犯罪活动的受害人,而且有协助执法部门调查这一犯罪活动,并且因为犯罪活动遭受了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

福利规定:U签证受益人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4年,在持有U签证3年以后可能申请成为永久居民。U签证持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部分情况下兄弟姐妹也可以从U签证中受益。

《防止侵害妇女暴力行为法》(VAWA)

适用对像:人口贩卖受害人可以申请VAWA,当事人可以自行申请调整身份(获绿卡)。受到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或前配偶虐待的人,也可以自行通过VAWA申请绿卡。如果子女受到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父母中的一方虐待,父母中的另外一方也可以通过VAWA申请绿卡。美国公民的鳏寡或列入特殊移民的人也可以通过VAWA申请绿卡。

而且,在递解程序中的人,也可以通过正式听证的证词来证明自己符合VAWA的申请条件,不一定要通过向移民局提交I-360表来证明自己的申请资格。

福利规定:通常来说,VAWA获批的当事人可以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未完待续)

(毕捷高云律师楼在纽约市提供所有移民服务,曾被Martindale-Hubbell在法律知识及道德方面获得最高评价。个人,家庭和公司常向我们寻求帮助,我们还受理很多其它了解我们实力的移民律师或刑事律师推荐的案子。我们主要受理移民法庭案,为刑事律师提供移民法律咨询,入籍,家庭和职业移民及E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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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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