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0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文龙韩国报导)1月22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维持原判,以“煽动内乱”等罪名判处前在野党(统合进步党)国会议员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剥夺议员资格7年。
大法院裁定,李石基涉嫌煽动内乱和违反《国家保安法》的罪名成立。原因是以李石基为首的被告试图组织破坏韩国重要设施等,有具体的实践行动,因此煽动内乱的罪名成立。
但大法院否决了对被告“策划内乱”的控罪。原因是从记录材料来看,证明被告人开展有预谋的内乱策划证据不足。
与李石基同时被捕的其他6名前统合进步党骨干成员,大法院也维持了原判,即分别判处3-5年有期徒刑、剥夺议员资格2-5年。
李石基涉嫌“煽动内乱”的事件,于2013年被韩国国家情报院曝光,以李石基为首的地下组织(RO,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成员达130多名,由他带头举行秘密聚会,发表“亲朝”言论,并唱朝鲜的“赤旗歌”等,他们在聚会时谋划破坏韩国通信和储油等核心设施。
在一审判决中,李石基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剥夺议员资格10年。去年8月,首尔高等法院在二审判决中,判处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剥夺议员资格7年。
去年12月19日,韩国宪法法院裁定,解散具有亲朝(北韩)背景的在野党“统合进步党”,撤销该党5名国会议员的议员资格。在韩国宪政史上,宪法法院宣布解散特定政党尚属首次。
责任编辑:苏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