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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空拍機撞臺北101 陸客被罰近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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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莊麗存臺灣臺北報導)一名大陸工程師操控空拍機,不慎撞擊臺北101大樓,違反民航法規定,民航局開罰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約美金9,665元)。這位工程師曾來臺當過交換生,至於他為何空拍臺北101,警方仍未釐清其動機。

從大陸攜帶空拍機來臺灣 動機不明

根據調查,30歲的楊雲帆,來自北京,是名軟體工程師,8年前,他就來過臺灣,到中山大學當交換學生,對臺灣十分熟悉。楊雲帆從大陸攜帶空拍機來臺灣。他供稱,7月20日與女友來臺自由行,預計要玩10天,因為入住的君悅飯店緊鄰101大樓,21日上午他看天氣不錯,才想拿了空拍機,打算拍下101美景。

台北市信義警分局與民航局認為,楊姓陸客因操縱空拍機撞擊台北101、恐違反航空法,22日晚間要求他至信義分局說明,釐清相關細節。(
中央社)

楊雲帆供稱拍攝101只是好玩,警方查扣他的手機,想藉由sim卡了解通聯記錄,但警方發現,他的手機裡面沒有SIM卡,無法查看通聯記錄,警方派人在下榻飯店找到卡片。因為中國人士身分敏感,有沒有利用空拍機蒐集臺灣情資,之前有沒有類似的情形,相關單位都還要進一步了解。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18條規定,飼養飛鴿或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約美金48,328元)以下罰鍰。臺灣民航局表示,臺北101附近,屬於2級飛航管制區,不得超過65.48公尺以上,相當於22層樓高度,這回空拍機飛到38樓,闖入管制區,因此決定對楊雲帆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民航局23日表示,他們會給楊雲帆7天時間陳述意見,7天後就會收到新臺幣30萬元罰單,若陸客拒繳、提前離臺,下次入境將執行境管,若不再來臺灣,30萬罰金就拿不到。

無人機使用不當危害飛航安全,甚至對國安造成威脅

行政院政委葉欣誠下午邀集相關部會針對「遙控無人航空器」的管理議題進行討論,他說,無人航空器是可應用在救災、治安、研究、空拍、休閒的新興科技,雖便利但也可能因為使用不當,危害飛航安全,甚至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應拉高到國安層次思考其各種使用情境與衍生的安全議題,提出管理原則與修法方向。

臺北101大樓已三度遭空拍機撞擊,交通部民航局表示,目前民用航空法對無人航空器的飛航範圍已有管制,未來將朝向以重量和自用,以及公務或商業用途來區分管理措施,包括人員資格、空域協調、器材認證與登記,並將針對現有法規不足處進行修法,訂定授權依據及規範,9月將提出第一波必要修法送立法院審議。

民航局長林志明表示,研議25公斤以上無人機由民航局管理,將考慮採取人員管理、器材登記等。關於25公斤以下的娛樂用無人機,研擬授權地方政府針對飛行範圍、高度進行管制。

針對民眾希望臺北市區禁止空拍機的建議,臺北市長柯文哲說,完全禁也沒有道理,因為大遊行還是有在用空拍機,要用空拍機應該有訓練、執照等,要管理不是禁止,只是管理規則要明確清晰。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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