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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堅涉貪 台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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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涉嫌藉都更主委職務之便,收受建商400萬元賄款、金條、名錶,替建商護航加速通過都更案。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汙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關鍵白手套周麗惠亦被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訊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對於許志堅涉貪一事,朱立倫表示,對市府團隊打擊甚大,未來會重新思考用人不疑。

檢廉調查,許志堅涉嫌借女兒結婚名義收禮,接受樂揚公司的高價蕭邦、香奈兒名錶、金條,來換取協助樂揚加速審議其都更案;同時許志堅也透過兒子許士耘的帳戶,從白手套周麗惠手中收到賄款逾400萬元。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賴劍毅表示,依檢廉提供的卷證內證人證詞、通訊監察譯文及蒐證照片等,認定許志堅、周麗惠2人犯罪嫌疑重大,許志堅所犯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不排除有串證的可能;再者尚有關係人等未到案,不予羈押恐怕難以進行追訴,因此裁定2人羈押禁見。

針對許志堅涉貪遭收押一事,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都更案動輒8年、10年,過程易產生弊端,寶興、樂揚兩案已停止所有都更審議程序。發生此事,對市府團隊打擊甚大,多年來他秉持「用人不疑」原則,如今要重新考量。◇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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