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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泉水非山泉?高市衛生局公布5成加水站水源為「自來水」

高市衛生局21日宣布,建置加水站查詢系統,確保市民水健康權益。(高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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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高雄市加水站居全國之冠,水體來源引發市民關心。高市衛生局21日表示,目前核准的水體只有自來水跟地下水體,其中自來水為水源者約佔五成二,並沒有所謂的山泉水,故業者不得標榜加水站水源為山泉水,更不能宣稱其具療效。舉凡標榜「山泉水」的加水站都是違規廣告,提醒民眾注意。

「買水」是南部民眾生活常態,一般透過加水車或購水站取得,高市衛生局公布,全市共計1794家加水站,根本沒有所謂的「山泉水」。提醒民眾,目前僅合法核准「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及「自來水」兩種,其中,市面上超過五成二水源都是自來水,凡標示「優質山泉水」、「來自○○山天然湧泉」等詞句都屬違規廣告,千萬不要上當;

衛生局表示,加水站與加水車應張貼環保局核發的「水源供應許可證」標示水源來源地點。自10月中旬起,民眾可上衛生局官網查詢,加水站業者使用水源類別。建議民眾,買水前可認明水源供應許可證或上網查詢,瞭解自己喝的水來源為何,作為買水選購的參考。

衛生局呼籲,業者若標榜「山泉水」,以誇大、宣稱療效標語廣告,已觸犯《食安法》規定,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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