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土厅长被判无期 曾花5千万升副省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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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顿综合报导)中共前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王登记曾用逾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升任副省部级而未果。

中共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对王登记受贿案于2016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王登记受贿折合人民币6624.34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受贿金额高达5,000万元。

王登记将这笔钱5,000万元全部用于“买官”,并准备借此升任副省级官员,但最终却发现自己“被骗”了。

2006年,时年52岁的王登记从榆林市长转任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后,正值仕途升迁的最佳时期,他自认为还有机会升职。于是他的最大愿望就是升到副省级官员。

2012年,王登记已经年满58岁,距离退休年龄越来越近,为了能升任副省级官员,他开始想各种办法。最后,王登记选定王登广为买官的“掮客”。王登记案判决书中并没提及王登广的具体身份,仅说此人已被另案处理。

但陆媒报导称,王登记对王登广深信不疑,王登广提出想升任副省级至少要花几千万。

王登记便很快找到神木县店塔镇石砭煤矿法定代表人高置林,希望得到他的资金支持。“我能往上走一级,对你也是有好处的”。高置林明确表示愿意出钱支持。

因为他们早在2009年就开始多次官商勾结。2009年,高置林找到王登记,通过他办理了石砭煤矿搬迁手续。2010年4月,高置林给王登记送了350万元现金。

2011年初,新矿批了下来,高置林又找到王登记,希望他能帮忙重新调整并扩大矿区范围。2011年下半年,王登记主管的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了重新划定的矿区范围,比原址扩大了近3平方公里。

随后,高置林分两次将5,000万元汇入王登广的账户。为了掩盖要钱的事实,王登记安排王登广给高置林写了一个借条,将这笔钱做成一个借贷关系。

王登记还将高置林之前送给他的350万元,也交给王登广用于活动。王登广多次保证,事情应该可以办成。

但仅几个月后,王登记的跑官策略最终未能如愿,还有近两年才退休的他突然于2013年2月被宣布退居二线,任陕西省政府参事室参事(正厅级)。

2014年10月,王登记“落马”。

王登记2003年至2013年任陕西榆林市市长、陕西国土厅厅长期间,当局公布王登记的受贿共有8起,收受的金额少则20万元,多则5,000余万元。向其行贿的全部为煤炭企业及其负责人。除了钱款,他们还送给王登记江诗丹顿手表以及为他在西安市购买房产。但这些贿赂都被当局没收。

另外,王登记买官运作未果,是否是由于年龄原因目前还不得而知,据悉,中共“花瓶组织”的一个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职位,已达到五亿元以上,而作为具有实权的副省级官员,是否能用5,000万元摆平还值得怀疑。

此前媒体披露,中共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卖官,仅一个少将的官职也得用约1,000万元。#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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