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當局定新規 官員貪賄300萬以上可判死刑

人氣 28427

【大紀元2016年04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報導)日前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兩高)發布新的司法解釋:官員貪賄300萬(人民幣,下同)以上的可判處死刑;判處一般死緩顯得偏輕的可以同時決定終身監禁;終身監禁不再減刑、假釋。近日傳出郭伯雄、令計劃案將開審的消息。外界關注,郭伯雄、令計劃等「大老虎」或面臨重刑。

據中共官媒4月18日報導,當日「兩高」聯合發布有關貪污賄賂刑事案量刑的最新司法解釋。據該解釋,貪污受賄如「數額特別巨大」即300萬元以上,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若同時具有法定從寬等處罰情節,可緩刑期兩年執行。同時,「數額巨大」的標準定為20萬以上,300萬以內。「數額較大」的標準由原來的5000元被調至3萬元。

之前當局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貪污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代之以「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以及「較重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情節」。本次的司法解釋對兩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重新作出了規定。

該解釋還明確了終身監禁適用的情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過重、判處一般死緩又偏輕的重大貪污受賄罪犯,可以判終身監禁。同時,凡判終身監禁的,在一、二審作出死緩裁判的同時應當一併作出終身監禁的決定,而不能等到死緩執行期間屆滿再視情而定。其中強調,「終身監禁一經作出應無條件執行,不得減刑、假釋。」

這意味著貪腐官員一旦被判為死緩,都將面臨加裁終身監禁的可能;而被判處終身監禁,就意味著將把牢底坐穿,不能夠獲得任何減刑抑或假釋的機會。

據陸媒報導,中共最高法刑事二庭庭長裴顯鼎說,終身監禁是介於死刑立即執行與一般死緩之間的執行措施,但又比一般死緩更為嚴厲。

郭、令或面臨重刑

近日,媒體傳出中共前軍委副主席郭伯雄和中共前中辦主任令計劃的案件不久或將開審。

4月5日,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軍事檢察院查明,郭伯雄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4月4日南華早報援引接近中共軍隊高層的消息人士透露,郭伯雄涉案8000萬元,但官方公布的數字只是實際查獲數字的一小部份。此前也有港媒說,郭伯雄家族斂財200多億元。還有網絡消息說,郭伯雄除了賣官、賣地的「收益」之外,還有海量的全軍採購武器裝備彈藥的驚人回扣,郭伯雄等人賺了千億元以上的黑錢。

近日有海外中文媒體消息稱,令計劃被指受賄款達1.3億元。而香港《爭鳴》雜誌2015年1月號報導也稱,令計劃家族的商業涉及地產、礦業、廣告、城市安防、私募、網路安全、交通等領域,現被查封資產高達837億元,流出境外資金有45億(美元)。

據媒體報導,被稱為「新四人幫」的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和令計劃等曾密謀企圖通過政變奪取習近平的權力,郭伯雄是他們的同夥。而這幾隻「大老虎」的後台都是江澤民。

有分析認為,隨著習當局關於貪污、受賄罪的新解釋出爐,貪污受賄嚴重的郭、令兩「大老虎」,很可能將面臨死緩判決,加裁終身監禁也有相當可能。

責任編輯:孫芸

相關新聞
兩高報告點名大老虎 透露令計劃案進展
兩高報告提兩大金融案 分析:金融反腐或升級
盤點十八大後兩高報告點名的江派高官
郭伯雄被送審起訴 財新再度點名直指江澤民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