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爭愛女監護權未果 華女抱憾離世

筷子打女兒手背致失監護權 四年奔波「爭女路」 功虧一簣

37歲的蔣女士,經過4年漫長的「爭女之路」,最終罹患癌癥去世,留下深深的遺憾。 (陳家齡提供)

人氣: 17722
【字號】    
   標籤: tags: , , , , , ,

【大紀元2016年08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家住佛羅里達州的蔣氏夫婦做夢也沒有想到,因為用一根筷子打女兒手背,竟導致自己喪失對女兒的監護權。為了拿回女兒的監護權,她四年來一直奔波,正當快要成功的時候,卻發生了變故。

四年來,蔣女士為了重新討回監護權,不得不單身回紐約,走上了一條漫長的「爭女之路」,但由於不熟悉美國的法律,整個過程「進一步,退兩步」,充滿了挫折。直到上週,失去女兒的蔣女士因鼻咽癌過世,留下深深的遺憾。

近年一直幫助蔣女士爭取女兒監護權的社區人士陳家齡。
近年一直幫助蔣女士爭取女兒監護權的社區人士陳家齡。(臉書照片)

一時疏忽失去監護權

據全力幫助蔣女士的陳家齡介紹,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已懷有六個多月身孕的蔣女士乘長巴從佛州回紐約,那時她和丈夫在佛州經營餐館,4歲的大女兒則跟奶奶同住在紐約華埠喜士達街,蔣女士每個月回紐約見一次女兒,順便做產檢。

許是女兒調皮,那一天蔣女士用筷子打了女兒兩下,女兒大哭起來,住在隔壁的白人鄰居聽到哭聲報警,警察上樓,見到女孩的手臂上有烏青痕跡,即以「虐待兒童」和「危害兒童」兩條罪名指控她,兒童福利局(ACS)的工作人員次日登門,將小女孩帶走,母女就此隔離。

小女孩被兒童福利局安排在曼哈頓上城一家猶太白人寄養家庭(foster family)中,該家的主人已領養有另一個孩子,每個月政府會給領養家庭一些錢。

寄養家庭住一年 女兒不會說中文

蔣女士原以為,自己接受法庭指令的輔導教育後,6個月內不再犯法,就可以讓女兒回到自己身邊。但身為從福州移民來美十多年的新移民,蔣女士聽不懂英文,也不懂兒童福利局的運作機制,無論對方講甚麼,即便找了中文翻譯,她都是雲裡霧裡,一片茫然。

「管理寄養家庭的非牟利機構提供的高中生翻譯,水平有限,就是翻譯不到位,她又不知該找誰,一直在問:女兒在哪裡?」陳家齡說,那已經是2013年了,蔣的女兒已經在寄養家庭住了將近一年,這時他接到一名律師電話,告訴他蔣女士一家的情況,說那家寄養家庭和蔣的女兒有了感情,想要長期撫養她。

蔣女士講國語和福州話,陳家齡只會廣東話和英文,但他了解案情後開始介入,一路辛苦的陪蔣女士奔走。「那時我們要與寄養的猶太家庭和其律師,管理寄養家庭的那一家非牟利的天主教監護者服務機構開會,我發現他們找的高中生翻譯不到位, 第二次開會時就找來市議員陳倩雯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一起,她不能代替高中生翻譯,但可以幫忙溝通、解釋清楚。直到這時,蔣媽媽才了解這是怎麼回事。」

甚至這樣的幫助,也需要突破一些障礙,「對方律師說,為甚麼在會談中要找『政治人物』(指陳家齡)參與?」

陳家齡說,彼時小女孩已經將近5歲,在猶太人寄養家庭住了大半年,變得滿口英文,和她的中國媽媽已無法溝通,「連中文也不會說了」。

辛苦「爭女路」 終取得小進展

為了解決溝通問題,陳家齡和陳倩雯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提出,應該讓孩子到華埠學習中文,「華人孩子,不能連中國人的語言也不會」。兒童福利局對每一個寄養的家庭都有個案工作人員(case worker),獲得他的同意後,陳家齡找了兩家華埠的中文學校,最後確定孩子在一家教會的語言學校學中文。蔣女士這時也換了一名專業兒童福利方面的律 師,幫助自己爭取女兒的監護權。

個案工作人員帶著女孩到華埠上中文學校的課,如此一個月後,猶太寄養家庭叫停,說「孩子一大早就要爬起來,坐地鐵從160多街到華埠上課,對孩子的壓力太大,太辛苦。」蔣女士只好妥協,後來換成由輔導員帶孩子到公園裡,教小孩一點中文。

這時已經到了2014年初,經過三個月的爭取,蔣女士獲得許可,在曼哈頓上城天主教監護者服務機構的教堂小房間中,每週與女兒相聚2個小時。

寄養家庭申請三張保護令 隔開蔣家人

通常,如果父母讓個案工作人員相信,自己已經學會如何管教孩子、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緒,家庭環境做了改進,法庭會最終解除監護措施,讓孩子回到父母身邊,蔣女士可以按部就班地實現家庭團聚。然而,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

陳家齡說,在一次教堂會面中,蔣氏夫婦、小女孩的奶奶、10歲表姐齊齊來見小女孩,「沒想到,隔天寄養家庭投訴說,根據小女孩的描述,他們要申請保護令,因其10歲表姐碰到某處,『非禮了小女孩』,不許其表姐再接觸這個女孩。」

「第二步,他們憑小女孩一句『怕奶奶罵』,又申請了第二張保護令,將奶奶也隔開不得相見。」陳家齡說,本來小孩的父親與控訴無關,有權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但他一來在佛州餐館忙於全家生計,二來也不懂相關法律,在爭取監護權後期的一個寫家庭報告階段——「個別治療問診」(individual therapy)時,將短暫團聚的小女孩帶在身邊,壞了法庭關於「隱私」法的規定,被寄養家庭發現後,申請了第三張保護令,將父親也隔開了。

到這時,幾乎全家人都被保護令隔開,不能與小女孩相見。遭受了種種磨難的蔣女士苦不堪言,卻又無可奈何。

「進一步、退兩步」

儘管遭遇種種折磨人的節外生枝,蔣女士和陳家齡等人繼續堅定的爭取撫養權。後來,個案工作人員允許蔣女士一個月兩次與女兒「過夜團聚」,再增加到一個月四次,每個週末團聚一次,讓母女兩人漸進式的相互適應。因奶奶被保護令擋住,蔣女士不能在自己華埠的家裡見女兒,只能在法拉盛找間房子暫住。

到了「過夜團聚」的階段,已經離女兒回家的目標很近了,卻橫生突變。「按進程,本來去年9月份,小女孩就可以回家,意想不到的是,媽媽在去年5月時突然感覺不適,到醫院檢查發現,罹患鼻咽癌。」陳家齡說,這一下相當於「進一步,退兩步」,個案工作人員認為蔣女士沒有能力撫養照顧孩子,「爭女」之戰走到這一步,又回到起點。

「爭女」之戰的重任落到小女孩的父親身上,但是經過4年漫長的「爭女之路」,父親已被這一事件折騰得無力再爭下去,心灰意冷的他最終放棄了對女兒的監護權,帶著小兒子回到佛州。

十年後 再告訴孩子真相

近幾年一直幫助蔣女士爭取女兒監護權的社區人士陳家齡表示,自己也「感到很無助」,而市議員陳倩雯據說當時也為該案付出了很多心血。陳家齡說:「一方面,社會上兒童受虐屢見不鮮,讓兒童保護局強硬執法,但另一方面,從兒童的身心健康需要出發,兒童福利機構養育並不是最好的方式,回歸家庭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能不能在個案處理上,區分有意和無意犯法,更為人性呢?」

陳家齡說,整整四年時間,為了追回女兒的撫養權,蔣女士費盡心機,生前也沒能實現和女兒團聚的願望,令他傷感不已。「她上週五去世,才37歲就走了。我跟了她三年,看她每次見女兒那副心酸的樣子,見女兒都要在外人的監視下,還不能帶女兒回家,真的很無助。」

「這件事對我來說,還沒有結束。」陳家齡說,他會關注小女孩的未來成長,希望10年後等小女孩18歲時,能將她母親的故事、照片和法庭記錄交給她,「我希望她能明白,她的母親一直沒有放棄她。」◇

更多資訊:【美國兒童福利局是怎麼運作的?】

責任編輯:艾倫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