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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旅客權益欠保障 加拿大運輸部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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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上個月因機票超售而被迫在多倫多皮爾遜機場過夜的新斯科舍省15歲少年,當日僅獲加航提供10元食物券。

據CBC報導,加拿大運輸部長蓋諾(Marc Garneau)剛剛結束了一系列全國性的諮詢,聽取了對各種運輸問題的抱怨,例如令人討厭的安全措施、擁擠的空間、以及機票超售等。

隨著加拿大運輸部準備修改監管規定或立法,乘客權利法有可能出臺。蓋諾的發言人羅伊(Marc Roy)稱,人們抱怨最多的就是乘客權益欠缺保障。他補充道,部長的8個圓桌會議中有2個是專門針對乘客體驗,就有特殊需要、老年癡呆或兒童乘客的需求等問題,讓利益相關者和個人發表看法。

與會者還呼籲,提高收費透明度,引入更激烈的競爭以促使票價下降。羅伊說,正在透徹理解這一切,抱著引入切實可行的政策的目的,解決所聽到的問題。

加拿大落後歐美

加拿大原來有一個航空乘客投訴專員辦公室,2007年該辦公室被撤銷,業務轉給了加拿大運輸局(CTA)。加拿大消費者協會(CAC)會長克蘭(Bruce Cran)表示,加拿大在維護乘客權益方面已經落伍到第三世界的水平。

與加拿大不同,美國運輸部制定有各種保護乘客的措施,行李丟失、航班延誤或取消,乘客可依法要求航空公司賠償;航班長時間逗留停機坪,航空公司會受到處罰。因為超售,給乘客造成一兩個小時延誤的不便,乘客可獲雙倍的單程票價賠償,如果延誤四個小時或更長時間,乘客可獲四倍賠償。◇

 

責任編輯: 喬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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