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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調整「優先遞解對象」對華人有何影響

遭刑事指控尚未定罪、福利欺詐均成優先遞解範圍 專家:時間最寶貴

川普總統的行政令,擴大了優先遞解的範圍,移民法教授表示,遭遞解者要通過移民法庭系統來獲得寶貴的時間。 (ORLANDO ESTRADA/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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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美國新任總統川普(特朗普)在1月25日簽署了一項關於提升國內安全的行政令,確定了七類非法移民屬於優先遞解對象,對奧巴馬時期的優先遞解序進行了重大調整,被刑事指控但未定罪者、福利欺詐者都成為優先遞解對象。移民法專家與律師建議,華人要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紐約法學院移民法教授班森(Lenni Benson)。
紐約法學院移民法教授班森(Lenni Benson)。(網絡照片)

根據國土安全部的估計,在美國的非法移民人口規模超過1,000萬人,而在奧巴馬政府時期(2008年至2016年),共遞解了250萬人。那麼,聯邦政府是如何決定誰應該被遞解的呢?

國土安全部有一個「優先遞解」的名單,在國土安全部2014年11月發布的一份備忘錄中,列出了三類優先遞解的非法移民:(1)威脅國家安全、邊境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非法移民。包括恐怖分子、偷渡者、犯有重罪或《移民法》所規定的「惡性重罪」(aggravated felony)者。(2)輕罪犯和新的移民違規者。包括犯有三次輕罪(交通違規、州和地方違規除外),犯有嚴重輕罪者(包括家暴、性犯罪、入室盜竊、非法持有槍枝、販毒等),2014年1月1日以後非法滯留美國者,以及濫用簽證豁免項目的非法移民等。(3)在2014年1月1日以後接到最終遞解令(final order of removal)的非法移民。

在上述三類優先被遞解的人當中,(1)為最優先被遞解,(2)其次,(3)最次。

在1月25日川普總統簽署的「改善美國內部公共安全(Enhancing Public Safety in the Interior of the United States)」行政令中,上述三類予以保留或擴大,對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有威脅者、所有被定犯有刑事罪者(不論嚴重程度)、所有持有最終遞解令者(不論接到的時間)仍然在優先遞解之列。

不過,川普總統在優先遞解的非法移民序列中,加了一些以前沒有的內容:一是被控犯有刑事罪的人,不論是否被定罪,以及有構成刑事犯罪行為的人。這和以前的優先遞解序有一個很大的區別是,不論非法移民是否被定罪,都屬於優先遞解的對象。而且,不再規定新近偷渡來美者為優先遞解對象。二是欺騙政府的人。在與政府交往或向政府提交申請時,有欺詐或故意做假行為者。川普總統的行政令中,並沒有具體指明是涉及到哪一級政府(聯邦、州、地方)。三是濫用公共福利項目的,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福利欺詐。

法庭資源有限 找律師爭取時間

紐約法學院移民法教授班森(Lenni Benson)表示,在奧巴馬時期,重點是新來的非法移民,以及犯有嚴重刑事罪並被定罪的人,當然,也有一些人是因為輕微的犯罪被遞解,比如交通違規、開車撞傷人、嚴重超速等。

而川普總統的行政令則不同,若是面臨刑事指控,移民當局不用等陪審團裁決,移民也可能失去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的機會,就成為了優先遞解的對象。等於是失去了刑事司法系統帶來的緩衝期。

不過,班森教授認為,雖然在刑事司法系統的緩衝期失去了,但面臨遞解的移民仍然可以在移民法庭系統找到緩衝,關鍵是要在移民執法人員那裡堅持自己要請移民律師,並要找到經驗豐富、有資質的律師。

「每個移民法庭都是非常非常忙,光是在紐約,就有7萬個待審的案件在積壓。」班森教授說,「根據目前法庭的優先順序,優先處理的案件是事關國家安全的案件,然後是最近偷渡入境者以及嚴重的刑事罪犯。而且,有35%的(法庭資源)用於無人陪同入境的(中美洲)婦女和兒童。」

也就是說,如果移民不幸成為移民執法部門的優先遞解對象,他在移民法庭系統中,仍然不在優先處理的案件之列,可以為自己爭取到同樣的緩衝時間,「雖然川普承諾為移民執法投入更多的資源,但是不會一天就發生,建監獄、增加法官都需要時間」。

福利欺詐優先遞解 兩種事不能做

在川普的行政令中,福利欺詐者首次成為了優先遞解的對象,而且,欺詐政府或故意提供錯誤信息,也是優先遞解的範圍。

對此,紐約市MFY法律服務的常駐律師俄尼(Ernie Collette)表示,在申請和使用福利的時間裡,華人要牢記有兩件事情不能做。

一是在申請的時候,故意提供虛假的信息,俄尼律師表示,構成「福利欺詐」的一個重要條件,是當事人是為了獲得福利而「故意」提供了虛假的信息,其中就包括低報收入。二是在福利申請下來以後,不合法地使用。「比如申請了糧食券,拿到超市或雜貨店去兌換現金。」◇#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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