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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通過嚴厲反恐法 高危恐怖嫌犯可延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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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11月22日(週三),澳大利亞新州上議院通過了更嚴厲的新反恐法,存在恐怖主義風險的高危服刑者在刑滿後,可據情再延刑期三年。

據澳新社消息,如果這些服刑者在釋放前被認定,存在發動恐襲的風險,新州律政廳長可以向最高法庭申請,延長其刑期最長三年。如果這樣不斷延展刑期,一些服刑者可能會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這項法律規定,一名服刑者儘管其非因恐怖有關的罪名入獄,但如果其服刑期間變得思想言行激進了,那麼他/她可能會被加長3年刑期;對被監視居住者,如果言行變得激進,也可能同樣地延長監住期。

國家黨議員卡恩(Trevor Khan)承認新法很嚴厲,但表示在保護國民安全方面,政府必須做出艱難的決定。「這是我們做出的妥協,但是如果我們要保護澳洲人的安全,保護新州人的安全,我們需要做出這樣的妥協。」

綠黨議員胥布瑞傑(David Shoebridge)說,新的反恐法違背了司法系統最基本的原則之一。「如果你策劃犯罪或者已經犯罪,被法庭定罪後就會去坐牢,但不能因為當局擔心你未來(會犯罪),而讓你去坐牢。」

胥布瑞傑認為,政府的打擊面太廣了。「這個法案是要把那些起初不是因為恐怖主義獲刑的,可能他們在蹲監期間(思想和行為) 被極端化了的人繼續收監。」

上周,新州律政廳長斯比克曼(Mark Speakman)說,毫無疑問新法是嚴厲的,但新州政府不會對設立這樣的反恐法而做道歉。

新州律師協會會長摩西(Arthur Moses)在給澳新社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律師協會反對那些只是基於「推測」而監禁嫌疑人的做法,不能因為要保障社區安全而侵犯人們的權利,而是應該給警方配置更適足的資源,按照調查、起訴、審判等司法程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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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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