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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中介房地產廣告報低價 維州新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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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威廉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維州政府從51日開始實施新法規,監管房地產銷售過程,禁止房地產中介故意壓低廣告價(Underquote)。對於購房者來說,住宅銷售的宣傳信息將更清晰、更透明。

根據維州政府網站,中介在對房地產進行評估和廣告報價時,應該遵循新法規要求,保証潛在買家能夠獲得清楚的信息,這包括具可比性的房產的售價,以及該地區近期的房產中位價。

如果地產中介故意壓低廣告價格,監管機構可能對相關中介處以超過3萬澳元的罰款,並沒收佣金。

新法規的一項重要條款是要求地產中介提供「信息聲明」(Statement of Information),該條款要求中介提供3棟具有可比性的房地產的銷售價格,其中「可比性」的內容包括房地產狀況、地址和銷售日期。

新法規的其它條款包括:

禁止在廣告中使用「offer above」、「from」或者「plus」等字眼

在信息聲明中,中介向買方提供的參考價或指導價不得低於地產中介的評估價、賣方的要價,或者已被拒絕的買方報價

如果更高的買方出價被賣方拒絕,那麼地產中介應該在一天內更新網絡廣告信息

廣告的價格區間範圍不得超過10

維州消費者事務廳(CAV)被賦予更高權力,有權要求地產中介証實其價格評估的合理性

維州消費者事務廳廳長Marlene Kairouz說:「即使房地產中介沒有使用這些卑鄙的手段,買方在購買住宅的過程中已經壓力夠大了。我們的新法規將杜絕故意壓低廣告價的行為,待售房產的價格評估過程將更清晰、更透明。」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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