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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良感冒藥竄改效期 封存16萬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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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24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風險管理組至新北市汐止區「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GDP符合性評鑑作業,發現該公司5樓出貨區查獲1,524罐重新貼上新標籤(批號1062008)且刮除舊標籤批號及效期之「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衛署藥製字第011311號)藥品,經與原廠合誠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確認無生產該批號後,於現場立即封存逾16萬罐藥品,並命該公司暫停出貨及提出退貨機制。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由於到天良公司查察,在該公司5樓出貨區稽查時,發現案內藥品瓶身標籤黏貼方式有異,即懷疑遭竄改,隨即調查該藥品進出貨等資料,稽查員同時擴大稽查範圍,並於3樓及6樓又查獲外箱貼有報廢字樣之逾期案內藥品,確認藥品遭竄改批號及效期,經漏夜查察相關違規事證後,總計於現場封存逾16萬罐藥品。天良公司已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全案移請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表示,有關在市面上流通之「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藥品下架回收事宜,該局已請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協助辦理。許朝程並提醒,為確保用藥安全,不管任何批號效期之案內藥品,請民眾立即停止使用,身體倘有不適請盡速找醫師診治,同時呼籲所有藥局及藥商都要立即配合下架回收。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業者切勿心存僥倖,若違法製造或輸入藥品,製造或輸入者可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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