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高鐵「一地兩檢」如跨境執法 引發港人疑慮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中)、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右)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左)昨午在記者會上解釋「 一地兩檢 」 方案。(李逸/大紀元)
人氣: 2623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7年07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高鐵「一地兩檢」爭議跨越三任香港特首,自2008年提出討論至今,歷時9年。昨日終於正式公佈。方案一出,疑慮不少,部分議員、學者認為方案違反基本法。

其實一地兩檢在西方國家早已有先例,但均沒有執法權,以保障國家的司法權。中共式一地兩檢在制度上擁有執法權,引發香港社會廣泛質疑。

昨日上午傳出行政會議通過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政府昨日下午3時半,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舉行記者會公布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

三步走落實一地兩檢

根據一地兩檢方案,參考深圳灣口岸模式,將西九龍高鐵站部分租賃給內地口岸。袁國強強調,設一地兩檢,才能發揮最大效益,否則有違興建高鐵原意。又強調在西九實施一地兩檢,切實遵守三個原則:「第一,在法律上必須符合『一國兩制』政策,不可以違反《基本法》;第二,在運作上亦必須可行和有效;第三,在保安方面必須能夠有效處理保安風險,防止出現保安漏洞。」

對於《基本法》規定「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他指內地口岸區法律上已不屬「香港特區」範圍,因此不會違反《基本法》條文。

袁國強又提出以「三步走」落實「一地兩檢」。第一步是內地與特區政府達成《合作安排》,內容包括口岸區的設立範圍及管轄權、應急處理機制、爭議磋商等。落實合作安排後,第二步是由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包括批准內地單位到香港特區實施一地兩檢,以及同時根據《基本法》20條,授權香港特區落實一地兩檢。第三步由兩地各自啟動相關程序,香港方面進行本地立法。兩地會建立聯絡協調與應急處理機制,加強溝通。

被問到如立法會不通過有關法例的問題時,袁國強指,政府並無後備方案,希望可以2018年第三季前,完成所有「三步走」的步驟。至於何時提交決議案給立法會審議,他表示尚未有時間表。

「 一地兩檢 」方案公佈後,民主派議員隨即回應,指方案違反《基本法》 。(蔡雯文/大紀元)
「 一地兩檢 」方案公布後,民主派議員隨即回應,指方案違反《基本法》 。(蔡雯文/大紀元)

泛民批方案割地 損法治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陳淑莊指,今次方案以《基本法》第20條作切入點,由全國人大做決定再在香港立法。她形容此安排是「割地」,「租賃」只是技巧說法:「內地公安零距離繼續可以有一個移動的邊界可以進入香港境內,而且今次還要是我們特區政府聯同中國政府來一起去自閹,然後要求立法會去配合。」

她反駁當局引用深圳灣口岸模式做藉口,指當年深圳灣地帶不屬於香港範圍,是在香港以外的地帶實行香港法律:「當時沒錯是用了第20條,但大家留意20條的條文,當時是人大決定用些本來香港沒有的權力,而給了香港這些權力,但是現在的安排,就是人大做一個決定,是要求香港自閹。」

開壞先例 失基本法保障

她反駁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基本法》第8、18和22條之規範不適用於「內地口岸區」,而是全部都不適用。她強調香港人不能接受一地兩檢:「因為今日可以用方便來把西九割了出去,而我們還多了一條移動的邊界,而以後是否在太子站的深港直通巴士,我們也可以因為方便便捷然後做一地兩檢呢?我們的機場,我們所有的關口是否全部都可以做一地兩檢呢?」

工黨張超雄批評方案是以《基本法》20條凌駕《基本法》:「因為如果我們打開這個缺口,其實如果中央可以授權我們去做一些事是完全違反基本法的,這樣也成功的話,這將會是一個很壞的先例。完全改變了基本法對香港,對一國兩制的保障。」

無政黨毛孟靜和朱凱廸也表明會盡力阻方案通過。毛孟靜批評三位官員在記者會上重複強調所謂的「便利、方便」,「就似乎純粹一個方便就可以盡情扭曲法律,盡情把一國兩制消弭於無形」。

根源是港人對中共失信心

她強調港人對中共沒信心:「現在就是香港人擔心將來出入境的時候,無論是人身安全,出入境本身的安全,至到最基本的小小的保安問題都要擔心,香港人真是要清清楚楚想一想,為了幾十分鐘的方便,就為了便利,放棄自己的原則、尊嚴、一國兩制,甚至給它肆意踐踏基本法,不能接受。」

民主派將會與學者和市民成立「一地兩檢關注組」,從不同方面讓市民認識方案的壞處。並會盡全力阻止法例通過,但未有具體方案。

英法式 兩國各自擁管核權

曾任香港大學地理學系及嶺南大學文化研究學系兼任講師的梁啟智則展示英法隧道協議及加拿大一地兩檢的本地立法文件。

他指內容與政府所言不同,如在英法文件中:「 是三十八條,裡面提到,兩國是有自己的刑事管核權直到它的邊界為止,寫得非常之清楚,另外在加拿大的本地立法裡面,亦都很清楚是沒有給予刑事的權力予美國政府的,甚至是有各式的條文說明美方人員可以做些甚麼,不可以做甚麼。」

他特別喜歡第十條:「 就是說任何的旅客在通關的過程裡面,如果不喜歡的話,,隨時可以走,那這個權力在西九有沒有,非常令人質疑。」

司法權不能租借出去

華府中國問題專家石藏山認為,「一地兩檢」在司法上引伸很大的問題,「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司法權租借出去。香港的法律制度能不能把自己的司法權租借出去?!這是最大的問題,他們現在有可能由人大做一個決議,由香港政府執行就完了,那就是大問題,如果人大能夠做這個事情,那以後任何事情就由它來做,那香港的司法權就完全被剝奪掉。先例一開,它可以幫你搞23條,香港政府執行就可以了!」

他舉例,在一地兩檢的大樓內要執行中國法律,大陸官員有執法權,如果有人喊「平反六四」,他們就可以把這個人直接從香港帶回去中國大陸,再用大陸的法律審判在香港的行為。#

責任編輯:鄭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