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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基法》修法 民調過半支持

《今周刊》副總編輯林奇伯(左)表示,「爭議較大的七休一改成十四休二,有過半(50.4%)民眾支持,這是很重要的發現。(今周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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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今周刊》7日公布《勞基法》修正案調查顯示,過半數(54.2%)民眾認為《勞基法》需要修改。而5個修法項目包括特休假遞延1年、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加班時數總量管制138小時、輪班間隔調整為至少8小時、七休一改成十四休二贊成比率分別為76.7%、64.8%、59.6%、51.9%、50.4%。《今周刊》副總編輯林奇伯指出,超過七成六同意特休假遞延1年,幾乎是非常高的共識,尤其20~29歲年輕族贊成修法比率更高達81.1%,年輕人希望休假更有彈性,也與很多人喜歡把年假併在一起休的國情吻合。

「爭議較大的七休一改成十四休二,有過半(50.4%)民眾支持,這是很重要的發現。」林奇伯說,20~29歲年輕族群53.7%仍希望維持七休一,跟年輕人重視固定休假氛圍及價值觀比較吻合,與社會上討論年輕族對七休一的主張非常相近。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獲64.8%支持,交叉分析不管性別、教育程度、產業別、年收入等都超過半數,民眾多數認爲加班做多少算多少。

林奇伯說,輪班間隔11小時調整為至少8小時,51.9%贊成、42.5%不贊成。常使用輪班制的傳統製造業、服務業都有超過半數贊成彈性作法,年薪100萬以下、專科學歷以下也都過半贊成;大學以上、金融業、電子製造業反對較多。輪班間隔11小時規定在2016年12月修訂時,沒有訂日出條款,所以行政院始終沒有正式公告實施,民調顯示多數民眾希望可以增加彈性。

此外,加班時數總量管制,也就是加班工時總量138小時,3個月內可以彈性挪移,贊成59.6%、不贊成34.2%。有生產線淡旺季之分的電子製造業、傳統製造業都希望能在3個月之內彈性調整,週末、連續假日生意比較好的服務業民眾有六成以上希望彈性挪移工時;不贊成比較高是研究所以上學歷、金融業工作者。

關於未來修法方向是不是應該設專法或專章規範,林奇伯表示,現在的《勞基法》彈性不足。勞工很重視他們的權益,都希望有比較大的彈性,而不是全都被綑綁在同樣的規定中;近九成(88.6%)民眾都認為《勞基法》要有更多彈性、針對不同行業別做專章、專法處理,這是壓倒性的共識。

這次民調由《今周刊》委託全方位民調公司進行,訪問1,856位年滿20歲的民眾,進行樣本代表性檢定與加權處理,並在排除軍公教、農民等身分後,有效樣本為1,202位。調查期間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日;在95%信賴水準下,抽樣誤差介於正負2.83%之間。◇

《勞基法》修正過半民眾贊成

項目 贊成(% 不贊成(%
勞基法 必須修改勞基法 54.2 28.1
勞基法應針對不同行業訂專章或專法 88.6 9.5
修法條款 特休假遞延1 76.7 22.3
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 64.8 33
加班總時數138小時可3個月彈性挪移 59.6 34.2
輪班間隔11小時調整為至少8小時 51.9 42.5
七休一改成十四休二 50.4 46.2

資料來源:今周刊    記者徐翠玲/製表

責任編輯: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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