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買房毀約 多倫多華裔賠償賣家47萬加元

2017年4月初,胡女士看中了位於安省約克區的一棟獨立屋。該物業靠近公園與404號高速路。(周月諦/大紀元)

人氣: 2015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8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房市火熱時,很多買房者都為能買到自己夢想的房子心懷快樂;反之,那就可能是一場噩夢。加拿大安省政府去年4月實施15%外國買家稅,隨後,整體房價下滑,出現了不少毀約現象。華裔買家胡女士經歷了買房毀約,最後還要賠償賣方47萬元(加元,下同)的慘痛購房教訓。

法院文件顯示,2017年4月初,胡女士看中了位於安省約克區的一棟獨立屋。該物業靠近公園與404號高速路,市場掛價是200萬,當時先後有18個買家看過該物業。胡女士最初的報價是205萬元,為了在競價中獲勝,胡女士最後出價到225萬。業主葛福夫婦(Mr. & Mrs. Gamoff)和胡女士簽訂了買賣合約。

按照合同,胡女士須在4月份支付兩筆押金,共計12萬。房屋的交割日期是8月30日。這個合約還有一個特點是屬於無條件購房協議,意味著即使買方貸款出現問題,買方也不可以取消合約。

胡女士支付第一筆押金3萬元後,意識到她的報價過高,曾向賣家直接提出她的貸款會有問題,但是賣家並不接受這個口頭說法。直到5月2日,胡女士的律師才書面通知賣家,買家貸款有問題,無法按時支付第二筆押金,也無法在8月30日完成交易。

幾次降價後終於找到買主

與胡女士的交易告吹後,葛福夫婦試圖以225萬元出售豪宅,但無人問津。兩週後,該豪宅再次掛牌,價格降至199.8萬,但連續兩個月無人理睬。

去年6月6日,賣方給買方提供了一個機會,允許胡女士提交第二筆押金,恢複合同,以期可在8月底成交,但買家拒絕了此提議。

葛福夫婦最後以179.8萬元的價格第四次掛牌,於7月底找到新買家。經過一番談判後,葛福夫婦簽了新協議,最終以178萬元的價格出售該房產。

不過,葛福夫婦對這項交易並不滿意。他們認為因為胡女士毀約,使他們失去了最佳售房時機,最後不得不低價出售。

法院:須賠償賣方47萬元

去年7月,葛福夫婦以胡女士毀約為由,將她告上安省法庭,並尋求經濟賠償。葛福夫婦告訴法官,他們遭受的損失容易被量化。他們與胡女士原先商定的價格是225萬元,最終以178萬元的價格賣給其他人,差價為47萬元。這就是他們遭受的損失。

胡女士則表示,葛福夫婦沒盡力將其損失降到最低。早在3月底~4月初,18個家庭參觀過該物業,其中3個家庭決定買房,向葛福夫婦報價。如葛福夫婦在4月初將房子重新推向市場,或聯繫其他有興趣的買家,估計獨立屋能賣出218萬元的高價。如果葛福夫婦在5月初再次掛牌時,開價200萬元,而不是225萬元,也會吸引一些買家的目光。

不過,胡女士方面的辯論未獲得法庭認可。今年4月6日,安省法官做出判決:葛福夫婦有權根據合同的差價獲得賠償至少47萬元。

法官也表示,這無疑會對胡女士的生活產生巨大影響。她渴望搬進夢寐以求的新家,卻捲入一場競標戰,並高估自己的貸款能力。為避免不愉快的事再次發生,法官建議買方:簽訂售房協議時需要附加一個條款,如房貸申請被拒,或現有房屋的出售不順利,有權取消他(她)的合約。

房價攀升時 賣家要小心

多倫多資深地產經紀何人可告訴大紀元,相反,如果房價攀升,賣家就要特別注意。如果因為賣家出問題,買家無法如期拿到房子,也可以要求賣家補償今後以高價購買同類房屋導致的差價。

例如,雙方當時簽約的價格是100萬元。整個買房過程長達四個月。由於賣方違約,買家要找其它房子。四個月後,買家要花110萬元才能買到同樣房屋,那麼賣方要賠償買家10萬元。#

責任編輯:滕冬育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