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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泓旭拒向台警報到提抗告 遭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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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北檢)偵辦陸生共諜案,周泓旭被控來台吸收外交官員發展組織未遂,今年4月二審依違反國安法被判刑1年2月,5月獲裁定責付律師但須每天向派出所報到。周不服裁定報到命令提起抗告,最高法院6月28日駁回確定。

周泓旭來台就讀政治大學企研所,畢業後又以經商名義來台,涉嫌吸收外交部官員,2017年3月9日遭調查局約談,隨後被台灣當局逮捕羈押。

周泓旭遭控違反國家安全法,一審被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1年2月。高等法院4月26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1年2月徒刑,高檢署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中。

此外,二審審理期間,北檢又查出周利用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策畫「星火T計劃」、「燎原新聞網」發展組織事證,移請高等法院併案審理。法官認為,該案是新案情,與周案無關,因此退回北檢另行偵辦。高檢署同樣已提起上訴,現由最高院審理中。

周泓旭2017年3月10日被羈押,因刑期刑期1年2月與羈押期相當,高院合議庭2018年5月8日裁定「停止羈押」,將周泓旭責付給律師,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要求周每天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周泓旭不想再去派出所報到,提起抗告主張他是因羈押期滿被「撤銷羈押」,並非「停止羈押」,台灣高院不應該規定他每天向派出所報到。

台灣高院認為,是在羈押期滿前一個小時裁定將周泓旭責付給律師,是「停止羈押」而非「撤銷羈押」,高院令他去派出所報到,並沒有違法,29日駁回抗告確定。

北檢偵辦周泓旭共諜案,6月13日全案偵結,王炳忠等多人被依違反國安法起訴。檢調查出,王炳忠接受「國台辦」組織訓練,收取中共資金在台發展組織,並成立「燎原新聞網」分化民進黨、國民黨,並擴大滲透現退役軍人、青年及學生等國內各階層人士。北檢認為,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及周泓旭的犯行,所幸及早查獲,阻止了其對國家安全及台灣社會安定的危害持續擴大。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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