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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不支持外賣郎改裝車計畫

市長說電單車一開始就違法 討論改裝無意義 外賣郎說每次罰500元無法幹下去

曼哈頓外賣郎江文改裝的20邁以下的腳發動助力車(途中車子)22日照樣被罰了。 (江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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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在每週五的市長與市民電台問答節目中,白思豪對於移民外賣郎把目前的電單車改裝成腳踏車的方案一點都不感興趣。他表示,這已經是違法的事情了,今後怎麼走向還得州裡決定。

8月22日警察把外賣郎改造的符合規定的助力車也截住所開的500美元罰單。
8月22日警察把外賣郎改造的符合規定的助力車也截住所開的500美元罰單。(江文提供)

在昨天(24日)的WNYC電台上,當主持人萊爾(Brian Lehrer)向市長提問說,外賣郎們說,沒有數據表明電單車能夠造成實際的交通傷亡事故,所以取締電單車是基於「印象」,而不是「科學」。

「也許真的沒有明確的研究數據,」白思豪回答,「但是我跟你說,我到過全市57個居民大會,和很多分局的警察領導們談過話,大家共同的觀點是,它們(電單車)速度太快了。」

市長說,要是汽車你有汽車的交通規則,而開的可以比汽車還快的電單車卻把自己當成自行車,不受約束。「他們闖紅燈、闖停牌,我有太多的證據了⋯⋯所以禁止是正確的事情,因為公共安全第一。」

市長說,在現行法律下,警察抓電單車並罰款500美元是正確的執法。

隨後主持人又提到,目前外賣郎主張,花錢把車改裝成合法的助力車,白思豪對此給予明確的反對。

「它已經是非法的了。我一開始就不喜歡這個主意。」白思豪說,「對有的事情存在公共部門的解決方案,對有些事情就沒有。這個事情一開始就不是合法的。」

市長把此事的皮球踢給了州裡。「我想真正(解決的)可能性在阿爾伯尼。」他說,「再說一遍,如果有人擁有電單車,你可以留著,你在紐約市可以擁有這種車;但是在現有的法律下你不能騎。⋯⋯這個(改裝車)概念對我來說沒有意義。」

對於市長的講話,「華人互助會」的主席盧德全表示不理解。

「市長怎麼能說這種話呢?交通局和我們商量說可以改裝成合法的車子的。」他對記者表示,「外賣郎大多都是移民,這不是歧視嗎?這不是不讓人活嗎?」

來美20年的外賣郎江文在曼哈頓二大道的「天山日餐」工作,他已經50多歲了,靠騎電單車送外賣。他表示,市長這麼一說,警察要加倍罰款了。

「明天警察恐怕就要大抓了,他們就等市長這麼說呢。」他說,給記者出示22日收到的500美元罰單,「如果改裝的車都不合法,我就不幹這行了。紐約會有很多人失業的。」◇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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