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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售票契約惹議 中市:獎勵非圖利

市議員顏莉敏(左)、李中(右)、楊正中(中)、針對花博售票提出質詢。(黃玉燕/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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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9日定期會「2018花博會籌辦進度專案報告」,市議員顏莉敏、李中、楊正中、李天生、陳清龍、翁美春針對交通規劃及花博售票提出質詢。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市府要求廠商販售花博票券須達200萬張以上,不論票種及票價高低,每張皆須繳回市庫120元,以保障市府每張票淨收入;為鼓勵廠商推票,在200萬張之後再設立「獎勵機制」,目標希望有800萬人次入園參觀。對於有議員質疑市府圖利廠商市庫短少11億元,王義川澄清說,這是過於簡單的算法。

王義川表示,在契約中廠商必須販售200萬張以上,並繳回市庫120元,保障市府至少有2億4000萬元收入,但這次花博以800萬人次入園為目標,因此希望廠商售出200萬張後仍繼續推票,因此提出激勵方案,而若票券賣越多市府收入也會越多,並不會有如議員所說賣越多虧越多的情況。

對於將台北花博與台中花博售票相比,王義川說,市府在門票銷售服務上,為降低風險,與台北花博操作思維不同。台北花博門票營收與所有成本編列不同計畫支應,整體高達4.9億元,造成不同計畫間的介面整合困難;而台中花博門票系統整體經費僅3.82億元,還包括售票通路、驗票設備、稽核等費用,更設計了300萬張花博卡,讓市民享一日免費入園優惠。

至於花博門票系統標案涉圖利某電視公司一說,王義川說,花博是國際級活動,工作內容龐大,非單一廠商可獨力完成,因此票證業務由三立電視整合旺旺中時集團時藝多媒體、悠遊卡公司合組專業分工團隊得標、共同執行,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針對花博豐原葫蘆墩園區的停車問題,陳清龍、翁美春質疑在豐原大道上規畫假日汽車格1600席,是不切實際的做法,將造成當地民眾長達半年的不便。王義川表示,已接洽國防部用地闢建新的停車場。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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