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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中共保衛民主 專家:台灣亟需反滲透法

台灣民團經濟民主連合12月26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應盡速完成《反滲透法》立法。圖由左至右為台灣基進發言人顏銘緯、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台灣民主實驗室研究員宋承恩。(台灣民團經濟民主連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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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中華民國大選臨近,中共持續對台統戰滲透。台灣民團「經濟民主連合」12月26日呼籲立委應盡速完成《反滲透法》立法,完善台灣民主防衛機制,才能真正杜絕中共對台統戰滲透行為。

民團:《反滲透法》防衛台灣民主,反制中共滲透

經濟民主連合表示,民進黨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就涉及選舉、罷免、公投、遊說、政治獻金、集會遊行等民主政治核心領域,以刑罰規範,來嚇阻境外敵對勢力與在地協力者勾結干擾台灣民主體制的運作。

中華民國前總統馬英九日前批評此立法是新麥卡錫主義,為特務治國鋪路,中共國台辦則批評民進黨在製造「綠色恐怖」。對此,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認為,這些批評完全禁不起檢驗。《反滲透法》草案只處罰故意行為,沒有任何一個條文處罰過失犯,當民眾不知委託者是「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時,根本不構成犯罪。

賴中強強調,細究條文內容,《反滲透法》草案沒有任何一個條文,是以言論的內容或政治行為的主張本身,作為處罰的基礎,此與國民黨戒嚴時期《懲治叛亂條例》「以文字、圖書、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規定,完全不同。

就規範範圍層面,賴中強說明,《反滲透法》草案只處罰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現行《選罷法》、《公投法》、《政治獻金法》、《遊說法》、《集會遊行法》已禁止中國人民所從事的行為。

他指出,處罰的行為其實相當特定,與現行法的不同只是以刑罰為手段,提高罰則,增加處罰替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擔任人頭、白手套、中介違法政治獻金的人,並且處罰滲透來源本身執行任務之人。

台灣民主實驗室研究員宋承恩指出,台灣是否需要《反滲透法》,需要由當前所面臨的國家安全威脅進行考慮。中共從未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主張,並不惜威脅使用武力強迫台灣人民接受統一,即使其所提出的政治模式已瀕臨破產。

宋承恩表示,中共對台灣的統戰工作,已經由軍事恫嚇、政治外交壓迫、經濟利誘與收買,進化到媒體宣傳、內部分裂、資訊戰攻擊,以各種行為者全方位的進犯。其中一項重要工作是影響台灣內部的民主政治決定,讓台灣政府自行決定不與其對抗,乃致放棄防衛或接受併吞。

「《反滲透法》草案由民主政治決定著手,防堵中共對台灣政治程序的影響,是正確的方向。」他表示,目前的草案並非沒有缺陷,不論在對滲透來源外延界限、針對滲透來源自身行為的處罰、使用刑罰保護國家安全法益、將境外敵對勢力影響民主程序行為視為威脅國家安全等,都有可再斟酌的地方。

他強調,台灣值得更好的《反滲透法》,台灣社會也需要對於如何保護台灣民主,有更大的共識。《反滲透法》作為民主防衛的一塊拼圖,應該透過實踐與公眾溝通,踏出此重要第一步並以民主與法治逐步落實,而不應因噎廢食,在此議題踟躕不前。

針對近來反對黨的發言,台灣基進發言人顏銘緯強調,真正愛台商的話,更要大力支持《反滲透法》,因為台商也有「心繫台灣的真台商」與「統戰旗子的假台商」之別,法案將能洗白那些長期遭假台商連累抹紅的真台商們。

顏銘緯指出,相對於美澳的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反滲透法》僅是60分的簡化版,只能處理明顯可見的滲透行為,若部分台商依然哇哇叫,那麼法案如同照妖鏡般,馬上看出誰是真假台商。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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