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法輪功學員韓俊毅 遭國保抄家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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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2月04日訊】雲南昆明市79歲的法輪功學員韓俊毅老太太在11月24日上午出門後,家裡的法輪功書籍都被當地「610」和國保搶劫走。她到派出所詢問時卻被當場綁架。

明慧網報導,韓俊毅於11月24日下午6點回到家中時,大門是鎖著的,但是打開門後卻發現家中每個房間都被翻動過、一片狼藉。檢查後發現所有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都不見了。

25日早上10點,韓俊毅找到昆明市普吉派出所片警李蘭詢問情況,李說是昆明西山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和國保大隊警察幹的,然後把西山區「610」的馬雲叫來。

韓俊毅對馬雲講法輪功真相,他不接受。韓俊毅又問馬雲:「你們撬門進我家不是等同於盜竊嗎?」馬雲不回答,反而說她發資料是違法,並對她做筆錄、拍照、滾指紋。

韓俊毅一直跟在場的人講真相、勸善,並希望他們歸還搶走她的私人物品,但是在場的警察不聽,也不讓她回家。

下午3點,普吉派出所警察把韓俊毅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關押,由於體檢證明她的身體不符合被關押的條件,看守所拒收。警察又把她帶回派出所。

直到26日中午12點,派出所才通知老人的女兒來接人,並向其女兒勒索1,000元罰款,被拒。最後韓俊毅還是被接回了家。

韓俊毅是雲南冶煉廠職工家屬,在修煉法輪功前她一身是病,患有氣管炎、尿道炎、腎炎、肝炎、肩周炎、美尼爾氏綜合症等。1997年,她修煉法輪功後,不但一身的病全沒有了,而且脾氣也改好了。她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時時處處與人為善,在家裡做一個賢妻良母,體貼丈夫、關照兒女。

但自1999年「7.20」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韓俊毅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八次被非法抄家,其中兩次被非法拘留、兩次被強制送進洗腦班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

2000年9月17日,韓俊毅為了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到北京上訪,被北京的警察綁架,隨後被昆明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帶回,非法關押了15天。

2002年大約10月份,中共「610」人員在雲南冶煉廠招待所辦洗腦班,韓俊毅被綁架到洗腦班強迫洗腦,由於她不放棄修煉,又被關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她每天做十多個小時奴活(揀辣椒),出現血壓升高,關押了27天後被釋放回家。

2003年3月24日,韓俊毅向單位發法輪功的真相材料時被非法抓捕,隨後被西山區國保大隊抄家,再後來被非法勞教1年。

2004年4月10日,剛從勞教所回家不到一個月的韓俊毅又被雲南冶煉廠保衛科綁架到昆明市航空療養院裡的洗腦班關押、強迫洗腦。

2004年7月15日,韓俊毅向人們講法輪功真相時,再次被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隨後被非法關押49天。

2005年6月23日,韓俊毅被昆明公安局五華分局的警察綁架、抄家、關押9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3年。代理檢察員是何玉東。而刑事判決書審判長是石鋒,審判員是唐勇,代理審判員是徐建斌,書記員是段雲萍。

2007年10月22日,韓俊毅從監獄回家;2008年6月20日晚上,韓俊毅從外面回家發現被警察抄家,搶走了所有法輪功資料,無奈之下她被迫流離失所;兩個月回家後,就被五華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再次被非法判刑3年。

2012年12月21日,韓俊毅向人們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時,被昆明華山路派出所的警察綁架,由於身體檢查後不適合關押而「取保候審」。

除此之外,國保警察於2005年3月,2008年6月20日,在韓俊毅不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抄了她的家。

韓俊毅兩次被判刑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期間,由於不放棄修煉,被長期罰坐小凳子;每天只能上四次廁所,限制飲水,一個星期只能洗一次澡,每個月只能用60元錢,在關押期間不得會見家人,不准通信。由於長期坐小凳子,導致其臀部、會陰處糜爛、流膿,臀部上全是老繭。

中共為了達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連一個花甲老人也不放過,多年來強迫一個老人坐在小硬凳子上,受盡酷刑、精神折磨,使韓俊毅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傷害。#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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