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养老金剧涨 最高法院将裁定能砍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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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05日讯】加州最高法院周一(3月4日)将决定州政府是否可以撤消一项增加养老金成本的公务员福利。

州议会在2003设立了一项雇员福利,规定凡是在州府服务至少5年者,只要支付一笔费用,就可以在计算养老金时增加5年的工龄 。该工龄也被称为“天降工龄”(Air time),因为那5年雇员实际并未工作。

按照该规定,一名工作20年的雇员在计算养老金时就可用25年的工龄做基础,这项福利对那些为照顾家人或是从事政治选战而短暂离开者特别有吸引力。

州府于2012年废除了该福利,但是遭到了工会的诉讼,工会说州府这样做违反了实施了60多年的“加州法规”(California Rule)。该法规保证员工一旦被雇用,未来就一定能领到退休金,是属于受加州宪法保护的合同。除非新雇人员,否则计算退休金的公式,也只能改得无损或有利于员工,不能减少他们的退休金。

本周一,法官们将对此作出裁定。法庭可以再次肯定“加州法规”,或是从新定义该法规,也可以简单裁定:废除该项福利不违反“加州法规”。

目前,加州及地方政府深陷千亿美元养老金缺口。因此,这些政府雇主希望法庭能重新定义“加州法规”,以便让养老金改革更容易。

在去年12月的听证会上,首席法官Tani Cantil-Sakauye说,过去的法庭裁定支持保护公务员养老金,是基于递延补偿(Deferred compensation)的概念,但她认为“天降工龄”法不符合这种情况。通过裁定“天降工龄”福利不属于养老金承诺,既允许了政府雇主削减退休开支,又不必推翻保护雇员的基本“加州法规”。

不过,这个案子仅是加州最高法庭面临的5个有争议养老金诉讼之一。其中一个类似案子涉及到退休前“拉高养老金”(Pension spiking)的议题,一个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委员会2016年裁定马林县有权禁止雇员这么做。

雇员通常会在退休前将多年来累积未用的病休假日集中兑现,或是自愿加班多领工资等,来“拉高养老金”,有时所增加的养老金甚至比该雇员的薪水还多。

该案在上诉法庭时,法官裁定,公务员退休计划并非不可改变,是可以缩减的。该法庭认为法律只要求政府提供合理的养老金。这一裁定就大大违反了“加州法规”,加州最高法院可能会选择缩小影响范围的裁定,法院通常倾向于渐进式的法律改变。

通过将“天降工龄”、“拉高养老金”等与养老金先例区别开来,加州最高法庭很可能寻得一个中间立场,允许政府减少部分养老金成本,但仍能保护雇员。◇

责任编辑: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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