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院閱卷被反銬 謝陽:案卷有違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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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採訪報導)6月13日上午,湖南桔城律師事務所謝陽和魏德豐律師前往湖南臨湘法院檔案室調閱案卷被拒絕。雙方僵持期間,八名法警介入,口頭訓誡魏德豐,還將他反銬半小時,最後將兩人驅離法院。謝陽律師透露,此次閱卷的內容涉及臨湘市政府違法的證據。

謝陽律師代理了一宗當地漁民起訴臨湘市政府的民事行政訴訟案。「我們發現,在另外一個民事案件中,有很重要的證據可以證明,這名漁民的生產設施、場子被拆除的行為就是臨湘市政府幹的。」謝陽對大紀元記者說,「我們想調取這樣一份文件,臨湘市法院肯定是使盡了招數阻止。」「因為如果我們把這個材料調出來後,那麼我們在起訴臨湘市政府違法的案件中就有了強有力的證據材料。」

謝陽回憶道:「當時我們依照臨湘市法院的內部規定,也辦理了相關的手續。但當我去了以後,他們就以我的當事人已經複印了這個案卷,為了節約司法資源為由,不准我複印。」

謝陽跟法院方說明調閱這個案卷是因為:一、此案有七名當事人,當事人隨時都可以複印。二、檔案室僅是按照法院的要求,允許當事人對案卷的部分內容實施拍照,而不是復印。三、對於有被允許復印的一小部分,也沒有加蓋檔案室的公章,那就不能作為原始證據使用,如果沒有原始證據,法院對證據的真實性是存疑的,就不會採信我們所提供的證據材料。

謝陽認為,「現在我作為律師,閱卷權是律師本身的調查權,關於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閱卷的有關規定,只要我們憑委託人的代理手續和律師事務所的調查函,有關單位就應當配合調查,當事人和律師的權利是分開的。」

就在雙方僵持的過程中,法院方叫來了八名法警,他們使用執法監督儀拍攝,為了保證對發生的事情雙方都有一個真實的記載,謝陽讓魏德豐律師拍照。「他們認為我們不應該拍照,但我們認為,司法警察也是警察,警察在履行職責的時候,只要不妨礙他履行職責,應當允許相關人拍照進行監督,公安部門是有明確規定的。」謝陽說。

隨後,就發生了文章開頭一幕。

謝陽指,中共的集權體制下,法院就是政府的一個附庸,只是政府的幫凶,跟社會的正義和公正沒有一點關係。

記者了解到,事件發生後,邵陽市行政司法局打電話給洞口縣司法局,讓他們告訴魏德豐所在的律師所主任,希望他不要接受海外媒體的採訪。

近期,各地頻頻發生律師在辦案過程中遭到粗暴對待,甚至被毆打致傷的惡性事件。

13日下午,廣州付愛玲律師與當事人賴日福前往廣州市鐵路運輸法院申請行政訴訟立案時,也被十餘名法警圍困、威脅,之後兩人被拖出法院。

前幾日,上海彭永和律師去江蘇淮安看守所會見當事人王默,當談話進行到涉及案件相關內容時,被看守所強行終止,彭永和離開看守所後,遭到數名不明身分的人毆打、推搡,這些人還企圖搶奪他的手機。

2016年12月,臨湘市政府強行摧毀了洞庭湖漁民的漁業養殖生產資料,迄今均沒有給予漁民任何補償。據謝陽律師介紹,當局對洞庭湖漁場的毀壞,致使漁民損失上億元資產。兩年多來,漁民不斷維權鳴冤,卻得不到當局的合理解決。#

責任編輯:葉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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