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高秀清陪家属要人被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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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30日讯】6月21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被绑架。法轮功学员高秀清陪她们的家属去牡丹江市公安局要人,也被劫持、送到看守所。

6月21日晚上,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在阳明区铁岭河被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随后都被非法抄家,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很多私人物品被劫走。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其家属去给存钱和衣物,看守所不让存。

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陆续去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要人,警察把这个案子推给国保,告诉家属,通过手机窃听和路上摄像头监控,三人在西安区和阳明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发现,被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抓捕,现由社区警务大队办案。

然后警察撵家属走,说:“你们要找,就去国保找,找律师打官司,别和我们说!去去去,赶紧走!”

6月25日中午12点50分,牡丹江市东安分局四个警察到董淑艳的姐姐家骚扰,非法把董淑艳的姐姐和姐夫带到东安分局审问,还威胁说,如果他们再去要妹妹,就连同他俩一起抓起来。

目前办案单位是阳明分局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警务大队的副队长朱澄华、队长于鲲参与办案。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几次去警务大队要人,都被推给市公安局国保,而市国保却始终不接见。

6月27日下午2点半多,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高一喜的姐姐高秀清与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陪同董淑艳的姐姐和张玉华的女儿再一次来到牡丹江市公安局。

家属跟门卫说要找国保大队的彭福明。门卫说,上面有规定,法轮功的事,一律不给打电话找人。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向其讲了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并递给他美国政府制裁参与迫害法轮功人员的文件,门卫看了一眼后就到门外去打电话。

过了很长时间,来了四五个警察,拿着记录仪质问家属:“谁让你们来的?来干什么?”家属说:“铁岭河警务大队让我们来找国保,我们要找国保大队的彭福明。”

警察登记了董淑艳姐姐的身份证,要带家属上车去江南分局解决,家属坚持不上车,哭诉着要求释放家人。警察说:“这是你家呀,你说放就放?”僵持了半天,最后警察告诉家属:“董淑艳她们(要被)拘留半个月,就回家。”然后就让家属走。

警察又问高秀清与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来干什么、叫什么名字。高秀清说了自己的名字,并说弟弟高一喜被迫害的事。2016年4月19日夜,高一喜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撬门入室绑架,被抓十天后,离奇死亡。

警察翻了高秀清的包,拿走几封没邮寄的信,约于下午3点半多,硬把两位法轮功学员拽上车绑架到江南分局。

警察拿走高秀清的包,把她带到另一间屋里非法审问、做笔录。另一位法轮功学员A始终没报姓名和家庭住址,问什么都没有回答,警察就要给法轮功学员A照相。A用帽子遮挡并告诉他们:“我没犯法,不许给我照相!不许侵犯我的肖像权。”

这时上来四五个警察,抢走A的帽子,拽胳膊掰脑袋,三个警察拿手机抢着照A的脸,A动不了,就闭上眼睛说:“不许照!”。一个女警上来把A全身蒐了个遍。

警察又强行让高秀清摁手印,给她照相,然后让高秀清和法轮功学员A呆在一个屋里,并告诉两人可随便说话,想从中套出信息。两人都没有说话。警察无奈就把高秀清叫出去,说要拘留她半个月,让她签字,高秀清拒签。约在下午5点,警察把她送到看守所。

一个郭姓所长到屋里来问法轮功学员A的姓名和住址。A说:“我是合法公民,我没违法,其它的我不会回答你。”

郭所长用手指着A的鼻子,手指几乎触到其脸上,使劲点着说:“最后一次,你能听懂我的意思,你听没听见?啊?最后一次。国家不允许的事不许干,听见没?”

A说:“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这是法律规定的!”

郭所长说:“你要自由就上外国去,在中国就没有自由!”

A说:“你拿不出一条法律,能说明法轮功违法。”

郭所长说:“九九年公安部有规定。”

A说:“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被废除了,上百度查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郭拿手机查了一个中共官网以前的。A说:“这是以前的,都废除了!”A说:“你们才真是被蒙蔽了呢!”

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明确废止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此刻,郭所长指着门说:“行了行了,你快走吧,你自己出去,走吧!”A回到家中。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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