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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護申請「漏寫」墮胎 紐約華女被拒

法官斥其輕率敷衍 就連「唯一迫害事件」都被遺漏 非常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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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政治庇護案件有許多人面談失敗,是因為編造故事前後不一致。紐約一名申請政治庇護失敗而上訴的華人,卻因為其申請書和證詞一看就讓人生疑,被紐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指其「輕率敷衍」(frivolous application)、「故意造假」(deliberately fabricated),於17日直接裁決其敗訴。

林女士在之前的上庭中,已被移民法官認定她遞交的是一份毫無意義的申請,於2017年1月27日拒批,上訴後,案子在2017年10月24日又被移民上訴委員會(BIA)拒絕;她繼續上訴至紐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庭上週三直接判她敗訴。

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在此之前,林女士已收到法庭充分的信息,口頭及書面警告她提交無聊「政治避難」申請的後果;記錄中有足夠的證據說明,她的庇護申請是故意編造的;並給了她足夠的機會來解釋,她的庇護申請與她的證詞之間存在差異。

在上訴過程中,林女士並不能令人信服的解釋以下疑點:她在庇護申請中沒有提及她被墮胎,她及家人都沒有被拘留。

法官說,雖然法庭「不要求申請人列出每一件被迫害的事」,但這項判案原則只針對受迫害細節而言。因為「被強迫墮胎」是她主張獲得政治庇護的「唯一迫害事件」,連庇護的主訴求都被「遺漏」了,只能說明她的申請是「輕率敷衍」的。

其次,法官也不相信她的說辭。「她的庇護申請通篇遺漏是可疑的」,法官說,林女士在作證時說,她母親被關起來,直到她向政府妥協,此信息和她原先的庇護申請「直接矛盾」。而林女士將這種差異描述為「遺漏」,也說明其重要性不大,必然導致其證詞或她的庇護申請書「兩個都假」的結果。

第三,移民法官明確詢問林女士,為何在庇護申請書中未交代她被強迫墮胎?林解釋說,她不想讓丈夫了解墮胎情況,說她害怕告訴丈夫自己被墮胎是「因為中國的女性都很古板保守,特別是在墮胎問題上」。可是法官發現,林女士當時與她的未婚夫公開同居,一起在他父母家裡生活。相當於未婚同居,這能說成保守嗎?

多年來,中國人比其他任何國家的移民獲得了更多的政治庇護。這些庇護案件真真假假,但是律師收費不菲卻是真的,一旦庇護被拒或要求補材料,就走上無數次要求重審的道路,而所有的事情每一步都要再交一次錢。業內人士稱,一些移民中介對待客戶極不負責,有的案子連男女性別都忘了修改就遞交給移民局。這樣的移民欺詐已經引起美國政府的重視。◇ #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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