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今揭盅特首揽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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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4月17日讯】行政长官董建华今日将率领近二十名高官,到立法会宣布高官问责制(俗称部长)构思,他除宣布三司十一个决策局实行问责制外,还会首次披露行政会议组成、部长与常任秘书长工作关系等。消息称,政府会将高官问责制定位为“各官向特区政府问责、但由行政长官代行任免”,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因自公务员队伍聘用,可选择保留公务员身份。

据太阳报4月17日报导﹐此外,高官问责制框架公布后,不少评论均质疑行政长官在新制下有独揽大权的倾向,首届行政长官候选人之一兼贸易发展局主席吴光正昨晚特发表一篇“吴光正论高官任命制”的声明,表示行政长官享有绝对权力是理所当然的,高官向他负责亦属份内之事,他质疑行政架构中是否应该有制衡行政长官的权力。

据了解,政府构思高官问责制时,曾经一度考虑将公务员事务局列于问责制之外,但因为涉及官员任免、调动、公务员薪津等重大政策,故最后仍是将该局纳入问责制之内。
董建华今日会出席立法会约四十五分钟,并应要求加插回答议员询问的环节,据悉,他推销新制时,会特别就高官问责的定义作一番解释。

消息称,政府研究《基本法》第九十九条及有关行政长官权力的条文后,认为高官问责制在七月一日推行之后,官员按照《基本法》九十九条向特区政府问责的立场也没有改变,消息人士说:“官员既然向特区政府问责,行政长官又根据其权力行使任免令,怎能说高官仅向行政长官一人问责?”

他续道,在高官问责制之下,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必须自公务员聘用,这个安排正是保留公务员系统独有的人事管理及升迁原则等,政府设计问责制时,也决定既将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纳入问责制中,同时也容许这名局长保留公务员身份,即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与其他问责制局长聘用方式不同,他毋须以合约的形式聘请,也毋须跟从行政长官任期。

多个公务员工会均不赞成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列入问责制中,公务员工会联合会主席梁筹庭昨日表示,就算董建华宣布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保留长俸,他们仍然担心公务员事务失去独立性,变成政治决策的其中一环,希望董建华撤销该项构思。

立法会议员朱幼麟则认为,问责制刚推行的五至十年,本港政局可能趋于动荡,官员之间的摩擦会较大,同时特首一人统领十一个问责局长,在管理学上亦“完全行唔通”,但他认为,政府应该试行新制以求改变现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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