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定南:国父是谁牵涉人民权利义务

标签: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7月12日讯】台湾法务部长陈定南十一日在美国双橡园与华府华文媒体会面时表示,他当初主张应该为国父是谁下定义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认为凡是与人民权利、义务有关的事务,都必须以法律定之,因为牵涉到法律,都应该讲清楚。

据中央社华盛顿十一日报导,正在美国访问的陈定南下午在驻美代表程建人陪同下,于双橡园与华府华文媒体会面;他在国内有关为国父下定义的主张,再度成为媒体记者提问的重点。

陈定南表示,法务部组织法第一条就规定,法务部是行政院法律事务主管机关,也就是说法务部是行政院长的法律总顾问,各部会所有立法案到行政院讨论时,法务部要针对立法技术提供意见。

有关为国父是谁下定义的主张,是因为一个有关国定假日的条例里面提到了国父诞辰,陈定南表示,纯就立法技术来说,中华民国宪法里只有孙中山先生,其他法律里也只出现孙先生,例如刑法中提到创始中华民国的孙先生;在整个宪法或法律中,没有针对国父是谁下过定义。

就法论法,陈定南指出,这在立法技术上是有瑕疵的,例如,法定宣誓面对国父遗像,否则宣誓无效,此时国父是谁就牵涉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因此他建议,应该为国父下定义,例如在相关法律中明订,“本法所称之国父为孙中山先生”,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不过,陈定南说,行政院已经通过相关法律,还是援用过去用法,没有定义国父是谁定,因为在行政院将这项法律退回内政部再研议后,他要求法务部参与会议人员尊重其他部会的看法,不要再对此表达意见。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陈定南说Discovery的FBI节目值得检察官观赏
参选台北市长 陈定南首度改口
法务部扫黑成绩单 包括一直辖市长
法务部查贿督导专车今正式启动首站前往台中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