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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聖誕節商品 30 % 的商品標示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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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為讓消費者安心選購聖誕節商品,桃園市經濟發展局針對市面上的聖誕節禮品及一般商品進行抽查,發現仍有約30 % 的商品標示不全,經發局提醒民眾,產品如未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一旦發生爭議將求償無門。經濟發展局郭裕信局長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經濟發展局於12月份執行「聖誕節商品」之商品標示稽查,派員至轄內連鎖書店、量販店及一般商號抽查聖誕節商品,抽查商品包括各式聖誕節造型裝飾用品、擺飾、卡片、禮物袋及各式禮品…等共計205件,不合格有62件,主要缺失為「製造商(進口商)資訊」標示不全、沒有標示「主要材質或成分」以及未標示「商品原產地」等。

桃園聖誕節商品,30 % 的商品標示不全。 (桃園經發局提供)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則依法裁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民眾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經濟發展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倘有消費爭議事件可撥打1950提起申訴或諮詢相關問題,進以發揮共同監督的功能,以防止來路不明劣質商品危害國人的健康,保障民眾消費安全。

桃園聖誕節商品,30 % 的商品標示不全。 (桃園經發局提供)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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