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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數位身分證洩隱私 台民團連署籲懸崖勒馬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右2)、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左1)和多個民間團體代表14日舉行記者會,針對「反對全面換發晶片身分證」連署,呼籲政府懸崖勒馬,及早修正政策。(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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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民間團體近期發起「反對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連署活動,提出政府應暫停換發作業,先就資安及隱私風險進行立法或修法等訴求;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民間團體14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懸崖勒馬,及早修正政策。時力立委邱顯智說,政府在建立隱私保護專責機構前,應暫緩推動政策。

多個人權團體14日舉行「強迫換發eID惹民怨,行政立法踹共回訴求」記者會,針對「反對全面換發晶片身分證」連署,提出「保留無晶片身分證」、「暫緩發放,先立法修法」,以及「成立獨立的隱私保護專責機關」等三大訴求。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祕書長何明諠說,台權會的連署發起至今,已獲得大量社會各界的支持,顯示民間對強制換發數位晶片身分證(eID)有非常大的疑慮;雖然eID的政策時程推動將因疫情延後,但行政團隊強推政策的態度,卻沒有任何改變。

邱顯智表示,政府說要全面換發eID,但這項攸關人民權益的政策,法律保留在哪?法律的依據在哪?政府不把對基本人權、隱私權的限制範圍及必要性說清楚,違反規範的罰則也不處理,就是想強渡關山,背離法治原則。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則說,數位時代來臨,政府不能只踩油門一路往前衝,卻不繫安全帶、不裝後照鏡,要兼顧資訊安全、國民隱私安全等問題。她以近日新北市運動中心實名制資料外洩的案例為例,台灣的《個資法》卻只要求限期改善,即便沒改善也只罰20萬元,這樣的罰則令人擔心。

內政部:身分證不宜有不同版本 避免混淆

對此,內政部表示,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已有《戶籍法》的授權,對於不願使用晶片身分證者,可提供國民身分證晶片資料證明書(類似現行電子戶籍謄本)作為身分證明使用。晶片內也可選擇不寫入自然人憑證,符合不使用晶片身分證的需求,充分保障民眾資訊自主權,符合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

內政部指出,國民身分證為國內各公、私部門識別身分的重要文件,材質、內容、格式宜統一,不宜有不同版本以避免混淆,採晶片與無晶片雙版本併存會增加辨識困擾,且投入雙重資源將造成浪費;依過去慣例,全面換證結束後即不存在有兩種以上版本的國民身分證。◇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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