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楚君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一名塔州男子因非法持有過多岩龍蝦(Rock Lobsters)而被罰款2千澳元。
這名來自塔州東北部喬治鎮(George Town)的男子在西海岸的斯特拉漢地區(Strahan)非法捕獲了16隻岩龍蝦, 包括一隻尺寸不足的岩龍蝦。
據澳新社消息,1月9日,警方在朗塞斯頓西部的韋斯特伯里鎮(Westbury)攔截並搜查這名男子的汽車時,發現他非法捕獲過多龍蝦。
休閒捕魚規則禁止任何人在沒有特別許可證的情況下擁有超過10隻從塔州西部捕獲的岩龍蝦。
該地區的日捕獲量限制為5隻岩龍蝦。
該州去年收緊了有關休閒捕魚的規定,以努力提高岩龍蝦種群水平和產卵機會,促進未來的可持續性。
韋斯特伯里警察局高級警員洛克利夫(Christopher Rockliff)說,出台這樣的法律規定是有原因的。
他說:「休閒捕魚者應該了解新的規則,其中包括不同的剪尾方法,增加的尺寸限制,減少的總持有量限制。」
「這些規則是根據不斷變化的魚量進行審查的,懲罰措施反映了保護漁業產業和確保未來可持續捕魚的重要性。」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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