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真善忍”遭冤判 83岁老人被劫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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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洁思综合报导)四川泸州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赵昭荃老人2021年11月10日被中共人员骗去体检,后遭秘密非法判刑两年,关进看守所,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近日获悉,今年2月她被劫入成都龙泉女子监狱。

明慧网报导,赵昭荃,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退休教师。她曾患关节炎、肩周炎、肾炎,尤其严重的是骨髓炎。她被各种疾病缠身,医治不好,活得苦不堪言。1996年5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彻底摆脱了疾病的折磨。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法门,以“真、善、忍”原则指导人们修炼,使人道德回升、身心健康。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至今仍绑架、关押、非法判刑、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从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至2005年,赵昭荃多次被绑架、关押,四次被关拘留所,四次被关看守所,两次被关洗脑班;2001年被非法劳教两年,并于2016年、2021年两次被非法判刑,还遭到高额罚款、被剥夺退休金等迫害。

被骗去“体检”后关进看守所

2021年11月10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人员以“体检”为由,把赵昭荃从家中带走,之后她就一直没回家。一段时间后,她的家人收到了一张逮捕证。

赵昭荃当年12月24日在写给家人的书信中透露:11月10日早上,江阳区法院的办案人小李、小方来到她家,说:“今天请你到医院全面体检,以后就不来找你体检了。”

她到了泸州市第二医院作了全面体检,一切正常;她又被带到纳溪区医院全面体检,检查结果与第二医院的一样。于是江阳区法院办案人员当即就把她送到合江县看守所关起来隔离14天,然后转到泸州市市级看守所继续关押。她得知自己已被非法判刑两年。

有消息传出说,在看守所里赵昭荃身体每况愈下,生活难以自理,靠同室的法轮功学员照顾。

2022年8月4日,法轮功学员杨太英在被纳溪区法院非法庭审中,向法庭告知了赵昭荃的情况,并要求释放赵昭荃。但中共司法机构明知八旬老人在看守所身体已经严重受损,不但不放人,还将她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

两次被骗到看守所 遭非法庭审

2015年11月19日上午,赵昭荃在市区内大山坪处等人,一辆车开来把她带走,说让她“学习”两天。到了看守所体检后,她的健康状况不符合被关押的条件,当天他们将她放回家,给了她一张《监视居住决定书》。

这之后,从2021年6月起至11月,一直有法院人员把赵昭荃从家中带走,到当地医院、郊县、郊区医院去体检,当天检查完后让她回家。

有一次,她满身插满管子,还带一个心脏测试器回家,她把管子拔掉了。第二天去医院,医生说不能拔,得重做,数据不准。

2016年3月30日晚上,龙马潭区大驿坝社区干部来告诉赵昭荃,他们想学炼法轮功,让她去教功。没想到,她一到社区后就被软禁了一宿。

第二天,泸州市江阳区国保人员带她到纳溪看守所,说去“对证”一下。她到那儿后发现,原来不是去“对证”而是被非法庭审。

2016年9月20日一早,泸州市江阳区两个国保人员来到赵昭荃家,说要带她去泸州市江阳区法院,看法轮功学员罗水珍的庭审。

罗水珍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关押了半年,9月20日要被非法庭审,此前她曾遭10年冤狱的迫害。赵昭荃很想去旁听,就答应了国保人员。

结果她没被带到法院,而是被带进纳溪看守所。国保人员说迫于无奈,这是上面压下来的任务。

赵昭荃知道自己又一次被骗,被非法庭审的原来正是自己。

在看守所里,非法庭审的班子已摆出架势。赵昭荃很镇定,当场给他们念真相传单上的内容,说法轮功已遭迫害17年,苍天有眼,善恶有报,并说自己在做好事,救人。他们不让她念,庭审不到十分钟结束。

赵昭荃被带到大厅里,被要求签字、盖手印,她没有配合。

2016年11月25日,泸州市江阳区国保大队队长乔建华带领法院人员到赵昭荃家送达判决书。77岁的赵昭荃被非法判刑2年6个月(监外执行),罚款3,000元。

多次被非法关押 遭经济迫害

2000年11月,赵昭荃带着一封上访信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天安门的武警打得全身是伤、鼻青脸肿,差点丧命。她被从北京抓回泸州,非法关押在黄荆山拘留所15天,被勒索9,000元。

同年12月,她和法轮功学员罗林风到北京上访,被天安门武警抓到离北京很远的监狱。她们又冷又饿,门开着,被持枪的武警监视着。她再次被抓回泸州继续非法关押,并被勒索6,800元。

2001年5月18日,她因拒绝“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被劫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她被逼每晚面壁站两个半小时,这样持续了三个月。

2003年1月3日,她被放回家,身上的295元钱全被搜走。她被非法劳教后,女儿的卖房款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派出所扣去15,000元,作为不准赵昭荃到北京上访的保证金。

赵昭荃被非法劳教期间,特兴镇政府官员、公安闯进她所在的单位,威逼学校从她的退休金中拿钱出来缴“罚款”,一直扣到2010年,先后掠夺她退休金20,800元,没留下任何收据。

赵昭荃结束非法劳教回家后,领不到退休金,每月仅200元的生活费,维持了七年的生活。

2006年国家实行乡镇民办教师转正公办教师的政策,转正后的教师可领取退休金两千多元,而特兴镇政府至今都不给赵昭荃转正。

(资料源自明慧网)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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