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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20年前的罰款 女子信用突然下降

女子身陷債務示意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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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蘭多倫多報導)安省一名女子說,上週出現的20年前的罰款突然降低了她的信用評分,她感到震驚。但至少一位債務專家表示,這種情況可能並不像看起來那麼不尋常。

據CTV報導,38歲的麗莎·普羅瑟(Lisa Prosser)週一(4月29日)第一次看到自己的信用評分上出現了幾個貶損的標記,與此相關的還有1,000元的未付罰款。

「我支付了所有的帳單。我當時想,『天哪,這是什麼?』」她告訴多倫多CTV新聞。

普羅瑟說,她定期檢查自己的信用評分,當她準備出售她在安省溫莎的房子時,發現了不合時宜的罰款。她每月的抵押貸款還增加了500元,這讓她不得不搬到多倫多與婆婆同住,鞏固財務狀況。

這筆2023年12月15日添加到報告中的罰款來自多倫多市。但在給政府辦公室和催收機構打電話後,普羅瑟得知,其中三起違規甚至可以追溯到她17歲時,另外兩起發生在她22歲時,當時她住在多倫多。

關於違規的細節有限,只列出了一些簡短的描述,例如禁止販賣、保存、銷售或提供酒類、無執照以及健康保護法。除了這些標籤外,普羅瑟不知道罰款是因為什麼,她說,她唯一能找到的方法就是去多倫多法院。

「可能因為亂穿馬路,在公園裡喝酒……也可能是類似的事情,誰知道呢?」普羅瑟說。

普羅瑟表示,負責此案的催收機構之一的金融債務追收公司(FDR)告訴她,他們曾試圖向檔案中的地址發送通知,但普羅瑟已經有幾十年沒有住在那所房子裡了。

「從來沒有聯繫過我,怎麼能把這個記在我的信用報告上?我沒有躲。我有有效的駕駛執照。我在學校教育局工作。」她告訴CTV新聞。

雖然普羅瑟希望市政府採取更多措施追查,但破產受託人薩曼莎·加利亞(Samantha Galea)表示,省級和市級罰款沒有法定時效,這意味著債權人追討債務的時間沒有限制。

「這是一種永遠不會消失的債務。即使這個人欠下債務已經過去了20年、30年或50年,它也不會超過法定時效,所以它是可以收回的。」

FDR法律部門負責人法穆蒂米(Michael Famutimi)說,如果個人搬家,個人最終有責任向債權人通報最新情況。「與學生貸款類似,它們不會因為時間的推移而不復存在。」

根據多倫多市發言人的說法,《省違法法案》(Provincial Offences Act)的罰款將永久保存在檔案中,因為它們被視為王室債務。一些罰款甚至可以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當時這些罰款從省級政府轉移到市級政府。

該市補充說,截至2023年9月,未繳罰款案件超過200萬起,價值約5.75億元。

面對即將出售房屋的壓力,普羅瑟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辦法就是繳納罰款。「我需要把它從我的報告中刪除。這是我唯一的選擇。」她說。

責任編輯:嚴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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