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報導】美國先賢托馬斯‧傑弗遜系列(之四)

托馬斯‧傑弗遜與美國的政黨政治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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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政治的兩黨體制,並不是從建國開始就有的。1828年傑克遜(Andrew Jackson)宣佈競選美國總統,並且聲稱代表「民主黨」。這是美國政治史上第一次有候選人正式宣佈自己代表一個黨來競選。從此兩黨鬥爭的表面化貫穿了美國的整個政治生活。然而兩黨制政治格局的啟動和開始,卻要追述到托馬斯‧傑弗遜。

  從1789年到1796年,華盛頓就任美國總統,全國上下一致同意,沒有任何競爭。在他任滿兩屆退休之時,總統的位置第一次在美國展開了競爭。而且是在亞當斯和傑弗遜倆個當年的戰友之間的「火拚」。亞當斯最後以71:68票獲勝,成為美國第二任總統。按當時的政體,獲選票第二的傑弗遜成為副總統。亞當斯希望延續華盛頓的政治局面。這就是全國各派都團結在一個中央政府之下,沒有派別之分,服從總統,把國家建設強大。他本人其實在政治上是很成熟的,但他沒有考慮到,華盛頓之所以治國順利,是因為依靠了威信。這是由美國歷史上的特殊情況決定了的。但是一個國家不可能永遠依靠個人的威信去維持和建設。但這個道理,在美國的先哲中,也只有被為數不多的幾個人認識到。要想使國家能正確的走下去,就要依靠憲政,就要用兩黨制。傑弗遜就是第一位這樣的制度設計者。

  在華盛頓當總統的年代,他的內閣可以說是由最強大的人員組成的。內閣成員都是屬於老一代的「革命家」。但是作為國務卿的傑弗遜和財政部長漢彌爾頓(Alexander Hamilton)以及副總統亞當斯之間的分歧,在重大問題上的觀點對立,相互鬥爭,就沒有停止過。今天美國兩黨的爭鬥,實際上是源於200多年前的那個時候。作為現代的公民和評論家,我們不能夠籠統的講,到底是大政府正確,還是小政府正確,到底是民主黨對,還是共和黨對。而是要討論,到底在甚麼時候他們才正確,在甚麼歷史條件下才對。同樣,今天我們要辯論清楚到底是傑弗遜對,還是亞當斯,漢彌爾頓對,就應該把這種辯論放在一個特定的政治範圍,或歷史時期之內來講。但是筆者也必須要強調指出,把兩黨存在的不同觀點以及由此產生的這種爭論,對立,作為一種正常和必要的政府成份而制度化,用以防止政府長期在一種意見和聲音下生存。從歷史的長期發展進程的角度來看,無疑是非常正確的。而這種格局的產生和推動,的確是來自傑弗遜的遠見和智慧。

  漢彌爾頓是一個大政府的極力鼓動者。因為在獨立戰爭中,他是軍人,親自和華盛頓在一起,指揮軍隊和英國人作戰。戰爭勝利後,他希望政府集中更多的權利,高度統一,步調一致,才能高效率的把美國建設強大。他是聯邦黨人的實際締造者。所有這些,決定了他的集權理念和傑弗遜的民主自由理念就不可避免地要發生直接衝突。漢彌爾頓曾經指責傑弗遜對華盛頓和新的國家憲法不忠心,傑弗遜的追隨者拒絕承認。但是這個指責,在今天我看來,實際上並沒有冤枉傑弗遜。問題在於傑弗遜本身就是強調的人人平等,每個人都沒有必要忠於任何其他的人。在1787年起草美國第一部憲法時,傑弗遜本人正在法國。通過他的朋友和後來的政治接班人麥迪遜(James Madison)而努力。他極端重視想建立一個有效的,但權力應該被當然限制的政府。因為這才符合「獨立宣言」的精神。所以,美國憲法的修正案,即著名的人權法案,就是麥迪遜的親筆之著。他反映了傑弗遜的思想,而且是幾乎和美國憲法同時發表(1789)。因為,傑弗遜一派的支持者威脅到,如果國會不通過「人權法案」,他們將杯葛美國憲法的最後通過。

  傑弗遜建立兩黨制的設想,應該是在和漢彌爾頓的爭論後開始認識到的。而政黨建立的成熟計劃是在和亞當斯的分歧之後。傑弗遜的思想核心內容是反獨裁,主張民主自由和獨立。他認為政府應該被監視和限制。這使得他和漢彌爾頓以及約翰‧傑(John Jay,後來美國的大法官)等聯邦黨人的尖銳的衝突直接表面化。他始終認為聯邦黨人對政府權利的增加,在經濟上的大統一,有違美國的建國原則。在如下的幾個重要歷史事件中,有些是被一般的歷史學者忽略了的地方,傑弗遜充份體現了他的個性和遠見。

  1) 1787年,美國人在費城幾經周折而起草通過了憲法。那時傑弗遜正在法國。後來作為傑弗遜的政治接班人的麥迪遜在憲法的起草和通過上起了重要作用。為了完成和維護初生的憲法,麥迪遜不惜與漢彌爾頓以及約翰‧傑合作並聯盟,完成了「聯邦黨人」的重要政治文件,而這個文件被認為是大政府的根本奠基之石。傑弗遜是反對這個文件和精神的,但他當時不在美國。人們不太理解的是,按道理來講,特別是在後來的政治深淵中的一貫言行,麥迪遜完全是一個傑弗遜思想的繼承人。他為甚麼在那時要入盟聯邦黨人﹖但是他後來的立場,卻一直站在傑弗遜一邊,和聯邦黨人毫無共同之處。筆者認為他當時是處於策略的考慮和聯邦黨人合作。

  2) 1789年,在華盛頓任職期間,麥迪遜提出「人權法案」,及著名的第一修正案,對憲法進行重要補充。有的州代表甚至威脅,如果不通過這個修正案,他們將從憲法中退出。這個文件被認為是憲法的真正核心。筆者認為,如果沒有「人權法案」的話,美國憲法就沒有任何美感,沒有任何可以區別於其它國家的一般法律的地方。而麥迪遜在這個文件中的基本思路,是受傑弗遜的影響。因為傑弗遜起草的弗吉利亞「宗教自由法案」 (The Virginia Statute of Religious Freedom)實際上是 「人權法案」的藍本。傑弗遜本人對沒有加入「人權法案」的憲法是不太滿意的。

  3) 在華盛頓任總統期間,大一統的政府的傾向非常嚴重。這本身對一個新生的政權來講可能是必要的。但是傑弗遜及時的認識到了它的危害性。甚至表示對華盛頓本人的獨裁可能性,也要防止。在華盛頓的聲望如日中天的國勢下,有這樣清醒的頭腦,是非常不容易的。當然,為此傑弗遜也承受了很多的指責,直到今天的政治生活中。

  4) 傑弗遜第一個認識到,當時的總統選舉制度,由競選輸掉的人當副總統,是不正常的。他認為總統和副總統應該是一個派別。

  5) 傑弗遜也是第一個認識到總統應該而且只能首先代表一個派別的領袖。這個認識的重要意義,筆者認為至少有兩個。其一,總統應該是一個觀點的代表人物。對自己所代表的派別負責。其二,總統不一定,也不必是全國人民的當然領袖。由此而來,對抗,競選,競爭的機制和格局才能最終被建立。在一個嗷嗷待哺的新生國家中,一般的人只可能重視怎樣去建立一個高度團結,安定統一的政治局面,而且往往過渡重視。很少有人能在這個時候看出「安定團結」所潛伏的害處,而歷史上無數的新獨裁恰恰是在這時產生的。傑弗遜的政黨政治的偉大之處,在此體現無疑。

  6) 他在麥迪遜的幫助下,於1797年建立了第一個正式的政黨。其宗旨是建立一個能夠被限制的政府。正如他所認為地:歷史就只告訴我們一件事,甚麼是壞的政府。(History in general only informs us what bad government is.)

  作為美國的開國設計者,托馬斯‧傑弗遜牢牢地抓住了這樣的理念,即是,如果追求團結在一個偉大的領袖的周圍而運作的局面,是不會長期成功的。而且有產生大政府的可能,產生獨裁的可能。只有引進競爭,對抗的機制,才能互相監督和制衡,防止獨裁。這正是美國的開國元勛們的造反初衷。「獨裁」這個字,是托馬斯‧傑弗遜最痛恨的字眼,也是他最害怕發生的事。他一生中對這個東西的全力反對和防止,有時被人視為無疑是過份了。但是,歷史發展對此回答是,托馬斯‧傑弗遜是正確的。

  美國政黨政治的歷史發展到今天,不少事使人感到困惑。今天的民主黨人把自己稱為傑弗遜的後人。特別是二戰期間的世界領袖羅斯福(Franklin Roosevelt),總是以傑弗遜的繼承人而驕傲。但是他的大政府的治國方略,尤其是「新政策」(New Deal),實在是與傑弗遜的思想毫無共同之處。不過筆者再次強調,大政府的政策本身並無對錯,而在於具體的歷史時期來定。不過大政府的政策,在包括美國本身的世界範圍來看,多半是錯的。就像過獨木橋,你可能有幸通過,但是多半是要掉進河裡去的。而從現在的形式來看,倒是共和黨,這個林肯在1850年正式建立的黨,更接近傑弗遜的限制政府的思想。然而,林肯本人,卻是一個大政府的推動者和統一戰略的大師。但是事實上,林肯最崇拜的人是傑弗遜。

  1797年,當亞當斯要接任總統之前,寫了一封熱情漾溢的信給傑弗遜。號召精誠團結,共同攜手,建設新政府,新國家。傑弗遜一時被感動,立即提筆寫了一封熱情的回信作為回應。但在信未發出之前,被麥迪遜所制止。其理由是,我們在競選時,互相指責,鬥爭,就是因為我們在很多問題上有理念的分歧,這種分歧在今後的政治生活中還會繼續表現出來。我們不會放棄我們的觀點。你今天回信響應亞當斯的號召,會對以後的行為帶來被動和尷尬。傑弗遜大夢初醒,立即接受了麥迪遜的建議。沒有發出那封回信。這也決定了他的黨派鬥爭的思想,在那個時候已經基本成熟和形成。而那個具有先見之明的麥迪遜(後來美國的第4任總統),在四年後的總統競選中,以及傑弗遜戰勝亞當斯而成為第三任總統期間,一直是國務卿,成為傑弗遜的重要謀士。

  1801年3月4日,托馬斯‧傑弗遜進入尚未建造完全的白宮,宣誓就任美國第三任總統。它宣佈了美國政黨政治的一個新的和成熟的時代開始。他在就職儀式上講了如下的一段話,和他本人一樣,被載入了歷史史冊﹕我們不同觀點的存在乃出自同一原則。(But every difference of opinion is not a difference of principle.)
  
2002年3月 於密西根(寄自美國) 大紀元版權所有﹐轉載請注名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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