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強行拆遷是對公民權的嚴重侵犯

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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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3日訊】SARS在中國可以說造成了恐懼,人們都將自己鎖在家中,被迫出門也是口罩眼鏡地全副武裝,並且盡量遠離人群熱鬧場所。但是五月一日下午兩點半鐘,上海有來自全市的132人匯集上海康平路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地,高呼口號:”非典可怕,強遷更可怕”,”非典恐怖,獨裁更恐怖”,”不要孟學農,也不要韓政”等。抗議活動大約進行了半個小時,上海公安部門出動200多名警察,封鎖了康平路兩邊的華山路口和晚平路口。警方隨後調來了4輛警車和兩輛大巴士將132人全部押上警車帶走。據說這132人只是被拆遷戶的部分代表。後來還有陸續趕來參加活動的許多被拆遷戶代表。但是尚未到達上海康平路上海市委均被盤查的警察和便衣驅散。被帶走的遍布上海各區縣的132名代表大約在當天晚上九點半多鐘被上海靜安區、閘北區、寶山區等14個區縣的公安分局分別拉上警車帶走。被帶走的代表鄭萬鳳曾經通過手機告訴家人他們當天晚上可能回不了家了。直到五月二日也沒有被帶走的代表已經獲釋的消息。

焦慮不安的親友和其他代表都在等待消息。事態可能還有難以預測的發展。《中國經濟時報》剛剛發表的文章,違蓋比非典還可怕。可以說畫龍點睛地點出了關鍵所在。正是因為所謂的違蓋中強行拆遷,被拆遷戶的財產權力和人身權力的危害,有無數事例說明更勝於SARS對他們的危害。例如上海靜安區德保一村的陳根寶2002年底住房被強行拆遷,仍被拆遷者從上樓推摔到一樓,醫院搶救無效,第三天死亡,家毀人亡至今得不到公正依法解決。強行拆遷對公民權的嚴重侵犯,主要表現在以下一些方面:

公民的基本權力受到大規模侵犯。雖然中國憲法、民法、房地產管理法等對公民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權有明確規定。但是中國的各級政府卻無視這些法令。將集體公民和外商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任意劃撥或出讓。房地產開發商在違法蓋造中與居民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權,依法應該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買賣交易。但是目前兩者之間沒有平等協商的民事關係。而是一方支配,一方只有尊從的隸屬關係。雖然依據中國法律可以強行拆遷,但是只有被拆遷人違背了雙方的自願簽定的具有強制約束力的協議,強制拆遷才是法律所允許的。現在的強行拆遷完全不具有這種協議。中國的法律體制在運行的現實中,不能保護被拆遷人這一弱勢的群體的合法權益。雖然現在的強行拆遷都是違法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和政府官員勾結的產物,但是被拆遷戶的投訴的官司無一勝訴,甚至絕大部分人的訴訟根本不被法院受理。

在中國防治SARS的非常時期,上海的被拆遷戶的代表依然聚集抗議。決不是他們不懂道理,只顧自己。只能說明他們被逼到何等絕望程度。中國還有許多其它無視人權侵犯人權之處,也向強行拆遷的一樣,在民眾中長期積聚,百般無賴。在中國民眾心目中,這些比SARS更可怕。人們有可能不顧SARS,甚至借SARS導致不滿而爆發。所以擺在中國政府面前的嚴重問題是怎樣才能在防治SARS的同時,不開啟並不亞於SARS的社會不滿閘口。在這裡有必要提醒中國政府,對這種長期不公而積蓄的不滿,如果希望以鎮壓來消滅,極有可能適得其反。

(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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